法律分析:江苏省的婚假是13天。江苏省的婚假是在法定的婚假的基础上延长10天,而根据规定法定节假日为3天,在此基础上延长10天,那就是13天的婚假,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正常的工作给劳动者发放报酬,不得因此而扣除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不同地区的婚假是不同的。通常情况下都会在国家规定的3天的法定婚假的基础上进行一定的增加。
法律依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四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不少于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不少于十五天。推动实行父母育儿假制度。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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