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建设单位在进行工程建设项目之前,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项目的质量监督手续。目的是为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合法、规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手续。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