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合同终止的事由:
(一)清偿
清偿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的行为。清偿以全面清偿为原则。
(二)解除
解除包括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单方解除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解除权而使合同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双方解除指双方协议消灭原有的合同。解除还包括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三)抵销
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
(四)提存
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部门保存以消灭合同权利义务的法律制度。
(五)免除
即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的意思表示。
(六)混同
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同归于一人,致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法律事实。
保管合同的终止原因是哪些
保管合同的终止原因是保管合同中的债务已经履行完毕;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了债务人的全部义务;或者保管合同被解除等。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有何区别
合同的解除,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当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的终止,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时,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由此可见,合同解除通常被视为对违约的一种补救措施,而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
合同终止后的效力是怎样的,合同终止后有何保密义务
合同终止后的效力:
(一)合同权利义务消灭,未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再履行。
(二)合同附随义务发生,并进入履行阶段。
(三)合同终止后,当事人的特定权利和合同的特定条款仍然有效。
合同终止后的保密义务: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负有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泄露了商业秘密要承担民事责任。除了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保密的特定事项,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也不得泄露。
单方终止合同的条件
单方终止合同的条件分别有: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形;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附终止条件的合同如何提前终止
1.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因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2.提出提前终止一方,可以请求承担违约责任来终止合同。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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