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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劳动关系认定的方式和标准

2022-10-30 来源:二三四教育网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具备一定条件,劳动关系仍然成立。这些条件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备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的工资支付凭证、社保缴费记录、工作证等可以作为认定劳动关系的依据。

法律分析

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程序如下: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它劳动者的证言等。

拓展延伸

劳动关系认定程序的步骤和要素

劳动关系认定程序的步骤和要素涉及以下方面:首先,劳动关系认定程序包括收集相关证据和事实,如雇佣合同、工资支付记录等。其次,进行劳动关系的初步评估,包括确定劳动关系的性质、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接着,进行听证程序,双方可以提供证据和辩论,以支持自己的立场。然后,劳动关系认定机构会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判例进行综合评估,并作出认定决定。最后,当事人可以对认定决定提出上诉,进一步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关系认定程序的要素包括证据收集、初步评估、听证程序、综合评估和上诉程序等。通过这些步骤和要素,劳动关系认定程序能够确保公正、公平地认定劳动关系的性质和权利义务。

结语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具备一定条件时,劳动关系仍然成立。这些条件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并从事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一部分。在认定劳动关系时,可以参考工资支付凭证、用人单位发放的身份证明文件、招聘记录、考勤记录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凭证。劳动关系认定程序涉及收集证据、初步评估、听证程序、综合评估和上诉程序等步骤和要素,以确保公正、公平地认定劳动关系的性质和权利义务。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一)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二)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四)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五)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行使前款所列权利。因劳动者依法行使正当权利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其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六十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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