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被拘留人是被拘留十五天的,在拘留所里面应当接受法律、道德、文化、时事、政策、所规、行为养成、技能培训、心理健康等教育,拘留所可以根据被拘留人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然后被拘留人还愿意接受劳动的,可以组织被拘留人进行生产劳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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