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根据《浙江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在浙江实施的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将在全国率先执行。根据新标准,伤残赔偿最高限额调整为50万元。具体赔偿金额如下:1. 十级伤残:50万元;2. 九级伤残:30万元;3. 八级伤残:20万元;4. 七级伤残:14万元;5. 六级伤残:10万元;6. 五级伤残:8万元;7. 四级伤残:4万元;8. 三级伤残:3万元;9. 二级伤残:2万元;10. 一级伤残:1万元。此外,对于同一事故造成多人伤残或死亡的情况,赔偿标准也有所提高。要注意的是,新标准中规定的伤残程度评定标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的伤残等级划分不尽相同。根据新标准,伤残评定应该由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或者省级、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同时,赔偿金额还应包括因伤残致使财产、收入、生活费用等直接损失和合理支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 因伤残给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费用以及残疾津贴、供养费等其他合理费用,由侵权人或者其保险人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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