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 述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山推铸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0月12日,公司前身是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铸钢分厂,公司从事铸造生产已经30余年。主要承担山推股份公司推土机产品和小松公司挖掘机产品所需的铸钢件的生产及加工任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4.3万平方米,建筑物面积为2.2万平方米,厂址位于济宁高新区山推工业园内西北部。现企业拥有员工近200人,年工作日为270天。
企业2005年6月办理了《铸钢分公司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6年6月28号取得了济宁市环保局的审批(审批文号济环报告表[2006]38号),2006年9月28日通过了济宁市环保局的验收。该项目主要承担山推厂推土机产品所需的铸钢件毛坯生产任务,年铸钢件产量近15000t。
为了进一步优化生产工艺、提升产品质量,山推铸钢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喷漆房项目。项目总投资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万元,占总投资的40%。
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第67条金属制品加工制造,有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因此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受山推铸钢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项目组接受委托后,对项目区进行了实地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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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推铸钢有限公司喷漆线项目 概述
勘和调研,详细了解了项目区周围情况,并制定了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计划,由山东格林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监测。建设单位在报告书编制期间进行了公众参与公告和问卷调查工作,深入细致地了解了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项目组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工作程序见图1。
图1 环评工作程序
三、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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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推铸钢有限公司喷漆线项目 概述
(1)政策符合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3年第21号令),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也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应为允许类,因此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2)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新增用地,用地符合济宁高新区总体规划。
根据项目的工程分析情况及周边环境特征,确定环境空气的评价等级为三级,地面水评价等级为影响分析,地下水评价等级为二级,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
四、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一、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根据项目的特点,本次评价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包括:
(1)拟建项目污染防治措施的经济技术可行性,关注拟建项目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是否能实现废气达标排放要求。
(2)关注环境风险的影响及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应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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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推铸钢有限公司喷漆线项目 概述
(3)关注固体废物全部委托处理的可行性。
(4)关注项目废水委托处理的处理措施和地下水的防渗相关措施,分析项目运行对区域地表水体和地下水的影响。
五、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
(1)废气
拟建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涂装工序产生的喷漆废气以及烘干废气。本项目在密闭式喷漆间内进行,喷漆废气及烘干废气经“全封闭水帘式喷漆室+喷淋塔废气净化装置+复合式光痒催化废气净化器+活性炭毡吸附”装置处理后,最终通过1根18m高的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涂装工序无组织散逸的有机废气,通过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操作,加强喷漆工序的管理,来减少项目无组织废气的产生。
(2)废水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建成后不新增员工,因此不新增生活污水;拟建工程污水产生环节主要为喷漆废水。委托山东鲁抗中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3)噪声
根据噪声贡献值预测及评价结果,本项目运营后各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可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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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推铸钢有限公司喷漆线项目 概述
排放。本项目建设前后噪声增加量很小,项目建设前后厂界声环境质量变化很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危险固废主要包括废活性炭毡、废油漆桶、废漆渣,均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各废物存放地采取硬化、防渗防漏处理并分类堆放。一般固废与危废应分开堆放。固体废物的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及修改单要求。项目产生的废物能够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
本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事故防范以减少环境风险。为了及时发现和减少事故的潜在危害,确保生命财产和人身安全,必须建立风险事故决策支持系统和事故应急监测技术支持系统,在事故发生时及时采取应急救援措施,形成风险安全系统工程。
(6)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本项目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根据计算,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以涂装车间为中心周围100m范围,卫生防护距离能够满足相关要求。因此,项目建设不会对周围敏感目标产生明显影响。
六、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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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推铸钢有限公司喷漆线项目 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国家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拟建项目涉及喷漆工艺,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且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我公司受山推铸钢有限公司委托承担该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对拟建项目进行了现场实地踏勘和调查,走访了所在地区各相关部门,广泛并收集了拟建项目的有关资料,征得高新区环境保护局同意后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山推铸钢有限公司喷漆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本项目位于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山推工业园内西北部,项目不属于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建设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的建设满足鲁环函[2012]263号文关于建设项目审批原则的要求。本项目选址符合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选址合理。
山推铸钢有限公司喷漆房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工程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三废治理措施可靠,全厂排放的各类污染物浓度符合相应排放标准,能够充分利用废水和固体废物资源;工程对环境空气、水环境和声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建设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项目建设符合达标排放的要求,项目的建设也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并能维持环境功能区现状;此外项目还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公众调查符合相关规定。综上可见,项目的建设符合各项审批要求,若建设单位能在本项目建设中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具体落实本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其建设是可行的。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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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得到了济宁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区分局的关心与支持,得到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测单位的积极配合,也得到了资料协助单位的大力帮助,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由于水平和时间、资料所限,报告书中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欢迎批评指正。
项目组
2018年4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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