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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机电知识点汇总

来源:二三四教育网


-工程分包存在问题:1.分包队伍尽管有一定经验和营业执照,但案例中并未说明是否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按照合同法规定承担分包工程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2.主体工程不允许分包,这是合同法的明文规定,而本工程不但把主体工程分包出去,而且是分包给一个连资质都不一定具备的施工队伍,这是绝对不允许的。 -事件中施工现场的道路、场地应由总包单位解决,理由是:1.总合同明文规定安装现场的协调由安装公司负责;

2.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明文规定了承包人的工作内容中有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有条件的施工场地,确保分包工程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索赔的解决方法:因分包单位是与安装公司签订的分包合同,而与业主无合同关系和直接的经济关系,而安装公司与业主有直接的合同关系和经济关系,而合同中规定电缆等主材业主提供,今已拖期,直接影响到安装进度,安装公司有督促业主的责任,也有责任和义务向业主索要分包单位的窝工费和要求工期顺延的请求。 -材料进场验收的要求是:在材料进场时必须根据进料计划、送料凭证。质量保证书或产品合格证,进行材料的数量和质量验收;验收工作按质量验收规范和计量检测规定进行;验收内容包括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数量、证件等;验收要做好记录、办理验收手续;要求复检的材料应有取样送检证明报告;对不符合计划要求或质量不合格的材料应拒绝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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