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工作总结及工作
思路范文
今年,就业促进科在局党委、行政领导的正确领导下,以稳定就业、促进就业和区政府实事项目为工作重点,认真履行职责,有效落实各项就业政策,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积极促进青年就业,为稳定和促进我区就业形势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现将今年工作情况及明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截至10月底,全区新增就业岗位32110个,完成全年区府重点工作项目指标任务(30000个)的107.03%。其中,非农就业岗位7319个,完成全年指标任务(5000个)的146.38%。 (二)重点工作、常规工作完成情况 1、制定促进就业政策
在《XX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XX区促进就业若干意见的通知》(闵府发[20XX]19号)文件基础上,制定《XX区人民政府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就业援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闵府发[20XX]23号),配套创业、见习、培训、中介等相关文件,形成“1+5”就业政策体系。同时,充分利用媒体、网站、宣传册和各种传统宣传方式,力争将政策宣传至各企业、街镇村(居)委会。今年共印制、发放《XX区促进就业“1+5”政策汇编》宣传11000册,《XX区促进就业政策汇编》500册,政策咨询会等集中宣传26次。
2、有序开展失业预警监测工作
今年上半年将失业预警监测企业样本数由原先的30家扩容至70家,样本企业涵盖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等8个行业,既有小型企业,也有员工数超过3000人的世界500强企业。结合劳动监察、劳动力资源等部门的数据信息,对辖区内企业的招退工情况和用工趋势进行整体把握,按季度推出失业预警监测报告。同时建立飞信、qq群,对样本企业每月的用工情况进行动态掌握,一旦出现用工异常第一时间介入,为单位提供政策指导、咨询答疑等服务。
3、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费补贴审核
根据闵府发(20XX)15号文件精神,完成对20XX年度本区吸纳安置本区户籍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社保补贴审核。经核定,全区20XX年度XX区享受吸纳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费
补贴单位总户数159户,补贴总人数1374人,补贴总月数12954个月,实际补贴总额1578.708万元。 4、征地镇保人员促进就业补贴审核
根据《XX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征地镇保人员就业援助实施意见的通知》(闵府发[20XX]21号)文件精神,完成对20XX年度本区征地镇保人员促进就业补贴审核,经核定,全区享受征地镇保人员就业补贴总人数27909人,补贴月数308650个月,共计补贴金额6173万元。
5、深入开展社区就业“双创建”活动
在巩固充分就业社区三年创建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深入推进社区就业工作,开展“双创建”活动:
(1)充分就业社区创建。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度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及评估工作的通知》(沪人社就[20XX]248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各项措施,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推动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健全社区就业服务功能,着力提升社区充分就业率。确保今年充分就业社区市级创建达标数量不低于20XX年水平。
(2)促进就业示范社区创建。根据《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推进本区创建促进就业示范社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闵府办发[20XX]21号)文件精神,在市级充分就业社区创建的
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落实就业责任,突出做好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和征地人员就业安置工作,不断提高社区总体就业率。进一步完善社区就业评估指标体系,在达到市级充分就业示范社区标准的基础上,优中选优,提高基层社区创建积极性。
6、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审批年检 (1)行政许可审批
截至10月底,受理7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申请,6家机构符合法定条件予以变更许可并制发《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其中人才中介机构5家,职业中介机构1家。接受人才中介、职业中介、家庭劳务中介三类机构咨询28人次。 (2)服务机构年检
组织全区47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加20XX年度年检工作,其中,人才中介33家,通过年检27家,暂予通过年检2家,放弃年检2家,不予通过年检2家;职业中介6家,通过年检3家,放弃年检3家;家庭劳务中介8家,通过年检8家。 7、商贸(服务型)企业税收优惠清算
组织全区6家商贸(服务型)企业参加20XX年度年检,均通过年检。完成6家商贸(服务型)企业20XX年税收清算工作。
8、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审核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委员会、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沪人社就发[20XX]39号)对区内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进行审核。截至10月底,审核补贴人数35人,补贴金额28000元。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完善就业政策扶持
一是扩大援助覆盖面。在市级关于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规定的基础上,根据本区实际,将就业确有困难的其他人员(如长期失业大龄低学历人员、长期未就业青年等)纳入区级政策扶持范畴,通过财政补贴鼓励企业吸纳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二是扩大重点人群援助。根据就业困难程度的不同,将就业困难人员分为“市级”、“区级”和“一般”三个类别,将原先未纳入就业困难人员但确有困难的其他人员(如长期失业大龄低学历人员、长期未就业青年等)纳入区级政策扶持范畴,通过梯次化的财政补贴鼓励企业吸纳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三是注重政策执行实效。通过就业困难人员编号管理、信息化认定审核、简化补贴拨付流程、加强政策制定执行科学评估等方式,有效提高就业援助服务水平、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兑现、提升政策执行的绩效原则。
(一是扩大就业援助覆盖面。基于困难人员就业援助的市级政策,结合本区实际,将就业确有困难的其他人员(如长期失业大龄低学历人员、长期未就业青年等)纳入区级政策扶持对象范围,并根据困难程度的不同将就业困难人员分为市级、区级、一般等三类,通过梯次化的财政补贴鼓励企业吸纳安置更多就业困难人员。二是提升政策执行实效。通过就业困难人员编号管理、信息化认定审核、简化补贴拨付流程、加强政策制定和执行的科学评估等方式,有效提高就业援助服务水平,提升政策执行的绩效。)
(二)加强失业预警监测
一是扩大样本数量。上半年将失业预警监测企业样本数由原先的30家扩容至70家,同时优化样本质量,结合劳动监察、劳动力资源等部门的数据信息,继续对辖区内企业的招退工情况和用工趋势进行整体把握,按季度推出失业预警监测报告。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建立企业联络员制度,定期召开经办人员培训会议,日常通过qq群平台交流,实现与样本企业的及时互动联系。三是提供主动服务。对用工数据发生较大波动的企业进行主动联络,针对实际情况提供针对性的政策指导,及时作出预警方案,同时通过网络平台把最近的就业政策进行第一时间传达。 (三)完善政策性补贴拨付渠道
加强与区财政部门的沟通,明确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征地镇保人员就业补贴等不同政策性补贴的拨付途径。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由区财政局将补贴资金全额直拨用人单位社保账户后与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进行财力结算,确保补贴资金的及时兑现。
三、存在的问题
(一)数据信息共享有待加强
就业及相关政策的制定,往往要建立在大量的数据分析基础上,但由于操作权限等原因,区层面无法及时从市局数据库或其他部门数据库获得需要的信息。若区层面自行开发系统,又容易产生信息对接是否准确、维护更新是否及时等方面的问题,因此现有的基层自主信息化建设项目或多或少都存在成果回报不如投入预期的问题。上下级和不同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渠道不畅对政策的制定执行、绩效评估带来较大困难。 (二)政策执行效果难以量化
在政策绩效评估逐步推进的大背景下,大部分民生政策都面临制定前评估、过程评估、绩效评估等环节,无论哪个阶段的评估,都需要对政策目标进行标准量化,但由于基础数据收集在准确性、及时性方面都存在难度,使得评估过程显得较为漫长,且
因政策内容本身的复杂性和政策对象情况的多样性,政策最终的执行效果仍难以精确评估。 四、明年工作设想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服务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大局,结合本区实际,积极应对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对就业的负面影响,着力做好就业形势监测、鼓励创业、重点群体就业和公共就业服务等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就业质量,确保就业局势保持稳定。
(二)主要指标
就业方面的工作指标主要是3个,一是新增就业岗位3万个,二是城镇登记失业人数控制在1.4万以内,三是帮助成功创业人数600人。其中新增就业岗位作为区政府的实事项目,城镇登记失业人数控制和帮助成功创业人数作为对各街镇的考核指标。 (三)重点工作
1、发挥政策帮扶,加大就业援助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市民政局和市财政局《关于鼓励本市“就
业困难人员”在部分特点行业就业的试点意见》(沪人社就发[20XX]50号)文件精神,落实好“双特”试点政策,鼓励困难人员在特点行业实行就业,进一步拓宽困难人员的就业渠道。 根据《XX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就业援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闵府发[20XX]23号)文件精神,重点做好本区大龄农村富余劳动力、被征地人员和长期未就业青年等困难就业群体的就业安置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道的沟通交流,形成合力,全面贯彻落实就业扶持政策,最大限度发挥政策促就业的作用,扩大就业容量,增强就业稳定性。 2、加强数据分析,构建失业预警
继续做好失业预警工作,加强数据统计分析,关注样本监测企业用工情况变化。结合样本监测企业实际用工数较上年度同期,或者较上月同期发生较大波动的,进行主动了解。切实掌握行业和单位真实的用工变化趋势。同时,结合全区招退工情况和失业登记控制情况,通过就业数据分析,对下阶段就业形势进行预判,对可能出现的较大规模的失业,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 3、开展前期调研,听取政策建议
《XX区人民政府批转关于进一步推进XX区青年职业见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闵府发[20XX]10号)、《XX区人民政府批转关于进一步推进XX区自主创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闵
府发[20XX]11号)、《XX区购买职业中介成果实施细则》(闵人保发[20XX]21号)这三个文件都将于明年年底到期。在制定新一轮政策前,明年将进行前期调研。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引入社会第三方对现行政策的执行过程和社会效益进行评估,听取各方建议,积累客观数据和社会反馈,结合自身掌握的信息数据,调整完善新一轮促进就业政策。 4、有效整合资源,加强就业服务
首先积极开展各类就业服务活动,按照人社部及市局的工作布置,积极开展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春风行动、大学生就业服务月等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同时针对XX区实际,开展针对就业 困难人员、征地人员就业的专题活动。
其次加强与劳动监察部门的沟通,探索建立制度化的事后监督程序,通过加大两部门间的合作、联合,切实维护我区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的正常秩序,为广大求职者提供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加强和税务部门沟通,做好各项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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