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术 语
2.0.1混凝土结构
以混凝土为主制成的结构,包括素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等。 2.0.2现浇结构
系现浇混凝土结构的简称,是在现场支模并整体浇筑制成的混凝土结构。 2.0.3装配式结构
系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简称,是以预制构件为主要受力构件经装配、连接而成的混凝土结构。
2.0.4缺陷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中不符合规定要检验项或检验点,按其程度可分为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 2.0.5严重缺陷
对结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有决定性的缺陷。 2.0.6一般缺陷
对结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无决定性的缺陷。 2.0.7施工缝
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因设计要求或施工需要分段浇筑而在先、后浇筑的混凝土之间所形成的接缝。
2.0.8结构性能检验
针对结构构件的承载力、绕度、裂缝控制性能等各项指标所进行的检验。
3.基 本 规 定
3.0.1混凝土结构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质量检验制度。
混凝土结构施工项目应有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并经审查批准。
3.0.2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可根据结构的施工方法分为两类:现浇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和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根据结构的分类,还可分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等。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可划分为模板、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结构和装配式结构等分项工程。
各分项工程根据与施工方式相一致且便于控制施工质量的原则,按工作班、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为若干检查批。
3.0.3对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结构或装配式结构等相关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质量控制资料检查及观感质量验收,并应对涉及结构安全的材料、试件、施工工艺和结构的重要部位进行见证检测或结构实体检验。
3.0.4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所含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质量验收记录检查。 3.0.5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包括如下内容: 1.实物检查,按下列方式进行:
1)对原材料,构配件和器具等产品的进场复验,应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
2)对混凝土强度、预制构件结构性能等,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本规范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 (1页)
3)对本规范中采用计数检验的项目,应按抽查总点数的合格点率进行检查。
2.资料检查,包括原材料、构配件和器具等的产品合格证(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等)及进场复验报告、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的自检和交接检记录、抽样检验报告、见证检测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 3.0.6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除有专门要求外,一般项目的合格点率应达到80%以上,且不得有严重缺陷;
3.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验收记录。 对验收合格的检验批,宜作出合格标志。
3.0.7检验批、分项工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可按本规范附录A记录,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规定。
4.模 板 分 工 程
4.1.一般规定
4.1.1模板及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准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4.1.2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对模板工程进行验收。
模板安装和混凝土浇筑时,应对模板及其支架进行观察和维护。发生异常情况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进行处理。
4.1.3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4.2.模板安装 主控项目
4.2.1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或加设支架;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并铺设垫板。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模板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方案观察。 4.2.2在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沾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槎处。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一般项目:
4.2.3模板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
1)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在浇筑混凝土前,木模板应澆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
2)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计,但不能采用影响结构性能或妨碍装饰工程施工的隔离剂;
3)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4)对清水混凝土工程及装饰混凝土工程,应使用能达到设计效果的模板。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4.2.4用作模板的地坪、胎膜等应平整光洁,不得产生影响结构件质量的下沉、裂缝、起砂或起鼓。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4.2.5对跨度不小于4M的现浇混凝土梁、板、,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1/1000~3/1000.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应抽查构件的10%,且不少于3件;对板,应按有
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不少于3面。
检验方法: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4.2.6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和预留洞均不得遗漏,且应安装牢固其偏差应符合表4.2.6
的规定。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
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4. 2.7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偏差应符合表4.2.7的规定。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表4.2.6 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允许偏差
项 目 预埋钢板中心线位置 预埋管、预留孔中心线位置 插 筋 预埋螺栓 中心线位置 外露长度 中心线位置 外露长度 预留洞 中心线位置 尺 寸 允许偏差(㎜) 3 3 5 +10,0 2 +10,0 10 +10,0 注:检查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表4.2.7 现澆结构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项 目 轴线位置 底模上表面标高 基 础 柱 墙 梁 不大于5M 大于5M 允 许 偏 槎(㎜) 5 ± 5 ±10 +4,-5 6 8 2 5 检 验 方 法 钢尺检查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2M靠尺和塞尺检查 截面内部尺寸 层高垂直度 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 表面平整度 注:检查轴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4.2.8预制构件模板安装的偏差值应符合表4.2.8的规定。
检查数量:首次使用及大修后的模板应全数检查;使用中的模板应定期检查,并根据使用情况不定期抽查。
表4.2.8 预制构件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项 目 长 度 板 、 梁 薄腹梁 、 桁架 柱 墙 板 宽 度 高 (厚) 度 板、 墙板 梁 、薄腹梁、桁架、 柱 板 墙 板 梁、薄腹梁、桁架、 柱 允许偏差(㎜) 检验方式 ±10 钢尺量两角边,取其中较大值 ±5 0,-10 0,-5 0,-5 +2,-5 +2-3 0,-5 +2,-5 钢尺量一端及中部,取其 中较大值 钢尺量一端及中部,取其中 较大值 侧向弯曲 梁 、 板 、 柱 墙板、 薄腹梁、 桁架 L/1000且≤15 L/1500且≤15 拉线、钢尺量最大弯曲处板的表面平整度 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 对角线差 翘 曲 设计起拱 板 墙 板 板 、 墙板 梁、薄腹梁、桁架 3 1 7 5 L/1500 ±3 2M靠尺和塞尺检查 钢尺检查 钢尺量两个对角线 调平尺在两端量测 拉线、钢尺量跨中注:L为构件长度(㎜)
4.3.模 板 拆 除主 控 项 目
4.3.1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表4.3.1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表4.3.1 底模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要求 构件类型 板 梁、 拱、 壳 悬臂构件 构件跨度(M) 达到设计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的百分率(%)
≤2 >2,≤8 >8 ≤8 >8 - ≥50 ≥75 ≥100 ≥75 ≥100 ≥100 4.3.2对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侧模宜在预应力张拉前拆除;底模支架的拆除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当午具体要求时,不应在结构构件建立预应力前拆除。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4.3.3后浇带模板的拆除和支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一 般 项 目
4.3.4侧模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受损伤。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4.3.5模板拆除时,不应对楼层形成冲击荷载。拆除的模板和支架宜分散堆放并及时清运。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5.钢 筋 分 项 工 程 5.1.一般规定
5.1.1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5.1.2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进行钢筋隐蔽工程验收,其内容包括:
1)纵向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
2)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等; 3)箍筋、横向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间距等; 4)预埋件的规格、数量、位置等。
5.2.原 材 料、
主控项目
5.2.1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做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5.2.2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复验报告。
5.2.3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它专项检验。
检验方法:检验化学成分等专项检验报告。
一 般 项 目
5.2.4钢筋应垂直、无损伤,表面不应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检查数量:进场时和使用前全数检查。 检验方式:观察。
5.3.钢 筋 加 工 主 控 项 目
5.3.1受力钢筋的弯钩合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1)HPB235级钢筋末端应作180°弯钩,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
2)当设计要求钢筋末端需作135°弯钩时,HRB335级、HRB400级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钢筋做不大于90°的弯折时,弯折处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 检查数量;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5.3.2除焊接封闭环式箍筋外,箍筋的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箍筋弯钩的弯弧内直径除应满足本规范第5.3.1条的规定外,尚应不小于受力钢筋直径; 2)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对一般结构,不应小于90°;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应为135°; 3)箍筋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对一般结构,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
检查数量;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一 般 项 目
5.3.3钢筋调直宜采用机械方法,也可采用冷拉方法。当采用冷拉方法调直钢筋时,HPB235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4%,HRB335级、HRB400级和RRB400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
检查数量;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5.3.4钢筋加工的外形、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偏差应符合表5.3.4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表5.3.4 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 项 目 受力钢筋顺长度方向全长的净尺寸 弯起刚进的弯折位置 箍筋内净尺寸 允许偏差(㎜) ±10 ±20 ±5 5.4.钢筋连接 主控项目
5.4.1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5.4.2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钢筋焊接及验收
规程》JGJ18的规定抽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试件作化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有关规程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接头力学性能试验报告。
一 般 项 目
5.4.3钢筋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检查 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5.4.4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规定对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的外观进行检查,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5.4.5当受力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宜相互错开。
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35倍d(d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且不小于500㎜,凡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及焊接的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或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受拉区不宜大于50%;
2) 接头不宜设置再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对等强
度高质量机械连接接头,不应大于50%;
3) 直接承受动力何载的结构构件中,不宜采用焊接接头;当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时,不应大于
50%;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5.4.6同一构件中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宜相互错开。绑扎搭接接头中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
钢筋绑扎搭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1.3L(L为搭接长度),凡搭接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搭接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搭接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图5.4.6).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25%; 2) 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50%;
3) 当工程中确有必要增大接头面积百分率时,对梁类构件,不应大于50%;对其他构件,
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
纵向钢筋绑扎搭接接头的最小搭接长度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 的规定。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5.4.7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0.25倍;
2)受拉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 3)受压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 4)当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直径大于25㎜时,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100㎜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其间距为50㎜.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检验方法 :、钢尺检查。
5.5.钢 筋 安 装 主 控 项 目
5.5.1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一 般 项 目
5.5.2钢筋安装位置的偏差应符合表5.5.2的规定。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表5.5.2 钢筋安装位置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项 目 钢尺检查。 ±10 网眼尺寸 钢尺量连续三档,取最大值 ±20 帮扎钢筋骨架 长 钢尺检查。 ±10 宽、高 。钢尺检查 ±5 续表 项 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帮扎钢筋网 长 、 宽 间 距 排 距 保护 基 础 层厚 柱 、 梁 度 板 、 墙 、 壳 绑扎箍筋、横向钢筋间距 钢筋弯起点位置 中心线位置 预埋件 水平高差 受力钢筋 钢尺量两端、中间各一点,取最大 ±10 值 ±5 钢尺检查 ±10 钢尺检查 ±5 钢尺检查 ±3 钢尺量连续三档,取最大值 ±20 钢尺检查 20 钢尺检查 5 钢尺和塞尺检查 +3,0 注:(1)检查预埋件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侧,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2)表中梁类、板类构件上部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合格点率应达到90%及以上,且不得有超过表中数值1.5倍的尺寸偏差。
6预应力分项工程
6.1.一般规定
6.1.1后张法预应力工程的施工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预应力专业施工单位承担。
6.1.2预应力筋张拉机具设备及仪表,应定期维护和校验。张拉设备应配套标定,并配套使用。张拉设备的标定期限不应超过半年。当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反常现象时或在千斤顶检修后,应重新标定。
注:(1)张拉设备表定时,千斤顶活塞的运行方向应与实际张拉工作状态一致;
(2)压力表的精度不应低于1.5级,标定张拉设备用的试验机或测力计精度不应低于±2%.
6.1.3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进行预应力隐蔽工程验收,其内容包括: (1)预应力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
(2)预应力筋锚具和连接器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
(3)预留孔道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形状及灌浆孔、排气兼泌水管等; (4)锚固区局部加强构造等。
6. 2.原 材 料
主控项目
6.2.1预应力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5224等的规定抽取试件做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6.2.2无粘结预应力筋的涂包质量应符合无粘结预应力钢绞线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每60t为一批,每批抽取一组试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注:当有工程经验,并经观察认为质量有保证时,可不作油脂用量和护套厚度的进场复验。 6.2.3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按设计要求采用,其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GB/T14370等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注:对锚具用量较少的一般工程,如供货方提供有效的试验报告,可不作静载锚固性能试验。 6.2.4孔道灌浆用水泥应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其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7.2.1条的规定。孔道灌浆用外加剂的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7.2.2条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注:对孔道灌浆用水泥和外加剂用量较少的一般工程,当有可靠依据时,可不作材料性能的进场复验。
一般项目
6.2.5预应力筋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其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有结接预应力筋展开应平顺,不得有弯折,表面不应有裂纹、小刺、机械损伤、氧化铁皮和油污等;
(2)无粘结预应力筋护套应光滑、无裂缝,无名显褶皱。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注:无粘结预应力筋护套轻微损坏者应外包防水塑料胶带修补,严重损坏者不得使用。
6.2.6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其表面应无污物、锈蚀、机械损伤和裂纹。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6.2.7预应力混凝土用金属螺旋管的尺寸和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预应力混凝土用
金属螺旋管
》JG/T3013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注:对金属螺旋管用量较少的一般工程,当有可靠依据时,可不作径向刚度、抗渗漏
性能的进场复验。
6.2.8预应力混凝土用金属螺旋管在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其内外表面应清洁,无锈蚀,不应有油污、孔洞和不规则的褶皱,咬口不应有开裂脱扣。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6.3制作与安装
主控项目
6.3.1预应力筋安装时,其品种、级别、规格、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6.3.2先张法预应力施工时应选用非油质类模板隔离剂,并应避免沾污预应力筋。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
6.3.3施工过程中应避免电火花损伤预应力筋;受损伤的预应力筋应予以更换。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
一般项目
6.3.4预应力筋下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预应力筋应采用砂轮锯或切断机切断,不得采用电弧切割;
(2)当钢丝束两端采用镦头锚具时,同一束中各根钢丝长度的极差不应大于钢丝长度的1/5000,且不应大于5㎜.当成组张拉长度不大于10M的钢丝时,同组钢丝长度的极差不得大于2㎜.
检查数量:每工作班抽查预应力筋总数的3%,且不少于3束。 检查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6.3.5预应力筋端部锚具的制作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挤压锚具制作时压力表油压应符合操作说明书的规定,挤压后预应力筋外端应露出挤压套管1~5㎜;
(2)钢绞线压花锚成形时,表面应清洁、无油污,梨形头尺寸和直线段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钢丝镦头的强度不得低于钢丝强度标准值的98%.
检查数量:对挤压锚,每工作班抽查5%,且不应少于5件;对压花锚,每工作班抽查3件;对刚丝镦头强度,每批钢丝检查6个镦头试件。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检查镦头强度试验报告。
6.3.6后张法有粘结预应力筋预留孔道的规格、数量、位置和形状除应符合设计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预留孔道的定位应牢固,浇筑混凝土时不应出现移位和变形; (2)孔道应平顺,端部的预埋锚垫板应垂直于孔道中心线; (3)成孔用管道应密封良好,接头应严密且不得漏浆;
(4)灌浆孔的间距:对预埋金属螺旋管不宜大于30M;对抽芯成形孔道不宜大于12M; (5)在曲线孔道的曲线波峰部位应设置排气兼泌水管,必要时可在最低点设置排水孔; (6)灌浆孔及泌水管的孔径应能保证浆液畅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6.3.7预应力筋 束形控制点的竖向位置偏差各类型构件应符合表6.3.7的规定。 表6.3.7 束形控制点的竖向位置允许偏差 截面高(厚)度(㎜) 允许偏差(㎜) h ≤300 ±5 300<h≤1500 ±10 h>1500 ±15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抽查各类型构件中预应力筋总数的5%,且对各类型构件均不少于5束,
每束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注:束形控制点的竖向位置偏差合格点率应达到90%及以上,且不得有超过表中数值1.5倍的尺寸偏差。
6.3.8无粘结预应力筋的铺设除应符合本规范第6.3.7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无粘结预应力筋的定位应牢固,浇筑混凝土时不应出现移位和变形; (2)端部的预埋锚垫板应垂直于预应力筋;
(3)内埋式固定端垫板不应重叠,锚具与垫板应贴紧;
(4)无粘结预应力筋成束布置时应能保证混凝土密实并能裹住预应力筋; (5)无粘结预应力筋的护套应完整,局部破损处应采用防水胶带缠绕紧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6.4张拉和放张 主控项目
6.4.1预应力筋张拉或放张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不应低于设计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的75%,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同条件养护试件试验报告。
6.4.2预应力筋的张拉力、张拉或放张顺序及张拉工艺应符合设计及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施工需要超张拉时,最大张拉应力不应大于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
(2)张拉工艺应能保证同一束中各根预应力筋的应力均匀一致;
(3)后张法施工中,当预应力筋是逐根或逐束张拉时,应保证各阶段不出现对结构不利的应力状态;同时宜考虑后批张拉预应力筋所产生的结构构件的弹性压缩对先批张拉预应力筋的影响,确定张拉力;
(4)先张法预应力筋放张时,宜缓慢放松锚固装置,使各根预应力筋同时缓慢放松;
(5)当采用应力控制方法张拉时,应校核预应力筋的伸长值。实际伸长值与设计计算理论伸长值的相对允许偏差为±6%
.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张拉记录。
6.4.3预应力筋张拉锚固后实际建立的预应力值与工程设计规定检验值的相对允许偏差为±5%。 检查数量:对先张法施工,每工作班抽查预应力筋总数的1%,且不少于3根;对后张法施工,在同一检验批内,抽查预应力筋总数的3%,且不少于5束。
检验方法:对先张法施工,检查预应力筋应力检测记录;对后张法施工,检查见证张拉记录。 6.4.4张拉过程中应避免预应力筋断裂或滑脱;当发生断裂或滑脱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对后张法预应力结构构件,断裂或滑脱的数量严进超过同一截面预应力筋总跟数的3%,且每束钢丝不得超过一根;对多跨双向连续板,其同一截面应按每跨计算;
(2)对先张法预应力构件,在浇筑混凝土前发生断裂或滑脱的预应力筋必须予以更换。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张拉记录。
一 般 项 目
6.4.5锚固阶段张拉端预应力筋的内缩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表6.4.5的规定。
检查数量:每工作班抽查预应力筋总数的3%,且不少于3束。
检查方法:钢尺检查。
表6.4.5 张拉端预应力筋的内缩量限值
锚 具 类 别 支承式锚具(镦头锚具等) 螺帽缝隙 每块后加垫板的缝隙 锥塞式锚具 夹片式锚具 有顶压 无顶压 内缩量限值(㎜) 1 1 5 5 6~8 6.4.6先张法预应力筋张拉后与设计位置的偏差不得大于5㎜,且不得大于构件截面短边边长的4%.
检查数量:每工作班抽查预应力筋总数的3%,且不少于3束。
检查方法:钢尺检查。
6.5灌浆及封锚 主控项目
6.5.1后张法有粘结预应力筋张拉后应尽早进行孔道灌浆,孔道内水泥浆应饱满、密实。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察灌浆记录。
6.5.2锚具的封闭保护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采取防止锚具腐蚀和遭受机械损伤的有效措施 ; (2)凸出式锚固端锚具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
(3)外露预应力筋的保护层厚度:处于正常环境时,不应小于20㎜;处于易受腐蚀的环境时,不应小于50㎜.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抽查预应力筋总数的5%,且不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一般项目
6.5.3后张法预应力筋锚固的外露部分宜采用机械方法切割,其外露长度不宜小于预应力筋直径的1.5倍,且不宜小于30㎜.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抽查预应力筋总数的3%,且不少于5束。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6.5.4灌浆用水泥的水灰比不应大于0.45,搅拌后3h泌水率不宜大于2%,且不应大于3%泌水应能在24h内全部重新被水泥浆吸收。
检查数量:同一配合比检查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水泥浆性能试验报告。
6.5.5灌浆用水泥的抗压强度不应小于30N/㎜².
检查数量:每工作班留置一组边长为70.7㎜的立方体试件。 检验方法:检查水泥浆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注:1.一组试件由6个试件组成,试件应标准养护28d;
2.抗压强度为一组试件的平均值,当一组试件中抗压强度最大值或最小值与平均值相差超过20%时,应取中间4个试件强度的平均值。
7混凝土分项工程 7.1一般规定
7.1.1结构构件的混凝土强度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的规定分批检验评定。
对采用蒸汽法养护的混凝土结构构件,其混凝土试件应先随同结构构件同条件蒸汽养护,再转入标准条件养护共28d.
当混凝土中掺用矿物掺和合料时,确定混凝土强度时的龄期可按现行国家标准《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J146等的规定取值。
7.1.2检验评定混凝土强度用的混凝土试件的尺寸及强度的尺寸换算系数应按表7.1.2取用;其标准成型方法、标准养护条件及强度试验方法应符合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的规定。 表7.1.2 混凝土试件尺寸及强度的尺寸换算系数 骨料最大粒径(㎜) ≤31.5 试件尺寸(㎜) 100×100×100 强度的尺寸换算系数 0.95 ≤40 ≤63 150×150×150 200×200×2000 1.00 1.05 注:对强度等级为C60及以上的混凝土试件,其强度的尺寸换算系数可通过试验确定。
7.1.3结构构件拆模、出池、出厂、吊装、张拉、放张及施工期间临时负荷时的混凝土强度,应根据同条件养护的标准尺寸试件的混凝土强度确定。
7.1.4当混凝土强度试件强度评定不合格时,可采用非破损或局部破损的检测方法,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对结构构件中的混凝土强度进行推定,并作为处理的依据。
7.1.5混凝土的冬期施工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04和施工技术方案的规定。
7.2原 材 料 主控项目
7.2.1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等的规定。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装袋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7.2.2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等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当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时,混凝土中氯化物的总含量应付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7.2.3混凝土中氯化物和碱的总含量应付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设计的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原材料实验报告和氯化物、碱的总含量计算书。
一般项目
7.2.4混凝土中掺用矿物掺合料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 1596等的规定。矿物掺合料的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和进场复验报告。
7.2.5普通混凝土所用的粗、细骨料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复验报告。
注:1.混凝土用的粗骨料,其最大颗粒粒径不得超过构件截面最小尺寸的1∕4,且不得超过钢筋最下净间距的3∕4.
2.对混凝土实心板,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宜超过板厚的1∕3,且不得超过40㎜.
7.2.6拌制混凝土宜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他水源时,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检查数量:同一水源检查不应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水质试验报告。
7.3配合比设计 主控项目
7.3.1混凝土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的有关规定,根据混凝土强度等级、耐久性和工作性等要求进行配合比设计。
队友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其配合比设计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专门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配合比设计资料。
一般项目
7.3.2首次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其工作性应满足设计配合比的要求。开始生产时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作为验证配合比的依据。
检验方法:检查开盘鉴定资料和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7.3.3混凝土拌制前,应测定砂、石含水率并根据测试结果调整材料用量,提出施工配合比。 检查数量:每工作班检查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含水率测试结果和施工配合比通知单。
7.4混凝土施工 主控项目
7.4.1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搅拌100盘且不超过100M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每一层楼、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及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7.4.2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试件抗渗试验报告。
7.4.3混凝土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偏差应符合表7.4.3的规定。
表7.4.3 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允许偏差 材料名称 水泥、掺合料 粗、细骨料 水、外加剂 允许偏差 ±2% ±3% ±2% 注:1.各种衡器应定期校验,每次使用前应进行零点校核,保持计量准确;
2.当遇雨天或含水率有显著变化时,应增加含水率检测次数,并及时调整水和骨料的用量。 检查数量:每工作班抽查不应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复称。
7.4.4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同一施工段的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并应在底层混凝土初凝之前将上一层混凝土浇筑完毕。
当底层混凝土初凝后浇筑上层混凝土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中对施工缝的要求进行处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7.4.5施工缝的位置应在混凝土浇筑前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施工缝的处理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7.4.6后浇带的留置位置应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后浇带混凝土浇筑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7.4.7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1.应在浇筑完毕后的12h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并保湿养护;
2.混凝土浇水养护的时间:对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7d;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d;
3.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混凝土养护用水应与拌置用水相同;
4.采用塑料布覆盖养护的混凝土,其敞露的全部表面应覆盖严密,并保持塑料布内有凝结水; 5.混凝土强度达到1.2N∕㎜²前,不得在其上面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 注:(1)当日平均气温低于5℃时,不得交水;
(2)当采用其他品种水泥时,混凝土的养护时间应根据所采用水泥的技术性能确定; (3)混凝土表面不把便浇水或使用塑料布时,宜涂刷养护剂;
(4)对大体积混凝土的养护,应根据气候条件按施工技术方案采取控湿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8现浇结构分项工程 8.1一般规定
8.1.1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缺陷,应由监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根据其对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影响的严重程度,按表8.1.1确定。
表8.1.1 现浇结构外观质量缺陷 名 称 露 筋 峰 窝 孔 洞 现 象 构件内钢筋未被混凝土包裹而外露 混凝土表面缺少水泥砂浆而形成石子外露 混凝土中孔穴深度和长度均超过保护层厚度 混凝土中夹有杂物且深度超过保护层厚度 混凝土中局部不密实 严 重 缺 陷 纵向受力钢筋有外露 一 般 缺 陷 其他钢筋有少量露筋 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蜂窝 构件主要受力洞部位有孔 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夹渣 其他部位有少量蜂窝 其他部位有少量孔洞 夹 渣 其他部位有少量夹渣 其他部位有少量疏松 其他部位有少量不影响结构性能或使用功能的裂缝 连接部位有基本不影响结构传力性能的缺陷 其他混凝土构件有不影响使用功能的外形缺陷 其他混凝土构件有不影响使用功能的外形缺陷 疏 松 裂 缝 连接部位缺陷 外形缺陷 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疏松 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影响结构性能或使用功能的裂缝 连接部位有影响结构传力性能的缺陷 缝隙从混凝土表面延伸至混凝土内部 构件连接处混凝土缺陷及连接钢筋、连接件松动 缺棱掉角、棱角不直、翘曲不平、清水混凝土构件有影响使用功能或装飞边凸肋等 饰效果的外形缺陷 外表缺陷 构件表面麻面、掉皮、起砂、具有重要装饰效果的清水混凝沾污等 土构件有外表缺陷 8.1.2现浇结构拆模后,应由监理(建设)点位、施工单位对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进行检查,并应及时按施工技术方案对缺陷进行处理。
8.2外观质量 主控项目
8.2.1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
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一般项目
8.2.2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宜有一般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一般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按技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8.3尺寸偏差 主控项目
8.3.1现浇结构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混凝土设备基础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设备安装的尺寸偏差。
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部位,应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一般项目
8.3.2现浇结构和混凝土设备基础拆模后的尺寸偏差应符合表8.3.2-1、表8.3.2-2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检验批。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对电梯井,应全数检查。对设备基础,应全数检查。 表8.3.2-1 现浇结构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 目 基 础 轴 线 独 立 基 础 位 置 墙、 柱、 梁 剪 力 墙 ≤5M 垂直度 层 高 >5M 全 高(H) 层 高 标 高 全 高 截面尺寸 井筒长、宽对定位中心线 电梯井 井筒全高(H)垂直度 表面平整度 与埋设 预埋件 施中心 预埋螺栓 线位置 预埋管 预留洞中心线位置
允许偏差(㎜) 15 10 8 5 8 10 H/1000且≤30 ±10 ±30 +8、-5 +25、0 H/1000且≤30 8 10 5 5 15 检 验 方 法 钢尺检查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经纬仪、钢尺检查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经纬仪、钢尺检查 2M靠尺和塞尺检查 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注:检查轴线、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表8.3.2-2 混凝土设备基础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 目 坐标位置 不同平面的标高 平面外形尺寸 凸台上平面外形尺寸 凹穴尺寸 每 米 平面水平度 全 长 每 米 垂直度 全 高 预埋地 标高(顶部) 脚螺栓 中心距 预埋地 中心线位置 脚螺栓孔 深 度 孔垂直度 标 高 预埋活动地 中心线位置 脚螺栓锚板 带槽锚扳平整度 带螺纹孔 锚板平整度 允许偏差(㎜) 20 0,-20 ±20 0,-20 ﹢20,0 5 10 5 10 ﹢20,0 ±20 10 ﹢20,0 10 ﹢20,0 5 5 2 检验方法 钢尺检查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水平尺,塞尺检查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吊线、钢尺检查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钢尺、塞尺检查 钢尺塞尺检查 注:检查坐标、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9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
9.1一般规定
9.1.1预制构件应进行结构性能检验。结构性能检验不合格的预制构件不得用于混凝土结构。 9.1.2叠合结构中预制构件的叠合面应符合设计要求。 9.1.3装配式结构外观质量、尺寸偏差的验收及对缺陷的处理应按本规范第8章的相应规定执行。
9.2预制构件 主控项目
9.2.1预制构件应在明显部位标明生产单位、构件型号、生产日期和质量验收标志。构件上的预埋件、插筋和预留洞的规格、位置和数量应符合标准图或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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