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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龄工资管理办法

来源:二三四教育网
1.目的

为尊重公司员工为企业发展创造的价值与做出的贡献,同时为降低员工的流动性,加强员工的稳定性,激励员工与公司同发展共命运的主人翁精神,在公司效益不断提高的情况下,现推行司龄工资办法,给在公司长期服务的员工增加相应的福利,实现利润共享。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总部的全体员工,各分公司、营业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可作适当调整,并由总部备案后执行。

3.员工司龄工资的设定标准

3.1员工在入职后连续工作满一年后,可享有司龄工资。 3.2司龄工资发放的起始基数根据职务进行核算。(详见表1:各职务司龄工资发放表)

职务 专员(含销售体 系业务序列) 司龄(年) 1 2 3 4 5 6 50 100 150 200 250 300 理) 80 160 240 320 400 480 及分公司经理) 100 200 300 400 500 600 售体系团队经售体系营业部经理 主管(含销 部门经理(含销7 8 9 10 350 400 450 500 560 640 720 800 700 800 900 1000 表1:各职务司龄工资发放表

3.3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的司龄工资相应增加,司龄工资累计十年封顶。

3.4员工以入职时间作为起始期限的一年内累计请假(含病假、产假、事假等各类假期)超过20天者或迟到早退累计超过20次者及累计出现1次以上(含1次)无故旷工者,则取消司龄,按新员工待遇执行并重新计算司龄(总裁特批除外)。

3.5员工离职后又复职,原司龄取消,按照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司龄。

3.6员工如有职务晋升,在职务见习期内仍每月发放原职务对应司龄工资,见习期结束转正后按晋升后相应职务的司龄工资进行发放。职务降级无见习期,直接按照对应职务进行发放。

4.附则

4.1此司龄工资不影响公司的其他薪酬调整政策。

4.2本办法由总部人力资源部负责拟订、修改、解释、执行。 4.3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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