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虞城县中小学学生转学审批表
姓 名 性别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学 生 原就读学校 就读年级 学籍号码 基 本 监护人姓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信 息 学籍变动理由:(简要说明并附审核材料) 转入学校审核意见: 转入学校所在教育局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转出学校审核意见: 转出学校所在教育局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本表填写一式四份,四个审核单位分别留存;
2、转学办理程序:①学生监护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原就读学校向申请人提供学生在籍就读证明;②申请人持原籍学校提供的学生在籍就读证明向要求就读的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合理的转学(借读)证明材料(工作变动、房产证等);③经转入学校初审同意后,提供本审核表(一式四份),并按要求填写本表,在转入学校审核意见栏填写意见、加盖公章;④由转入学校或申请人持本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向转入学校所在教育局申请批准;⑤申请人持经转入学校和所属教育局批准的审核表(一式四份)送原籍学校,原籍学校审批同意转出意见;⑥原籍学校或申请人持本审核表向原籍学校所在教育局申请备案,教育局留存本表二份并予注销该生学籍;⑦申请人持审核完备的本审核表(二份)缴转入就读学校,转入就读学校持本审核表报教育局申请该生转入就读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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