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协议书
作者:徐永平律师浙江汉本律师事务所
债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XXX、XXX、XXX
债务人(以下简称乙方):
XX市XXX有限公司、XXX
债务承担人暨股权出让人:(以下简称丙方):
XXX>XXX
股份受让人:(以下简称丁方):
姓名 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 兹因乙方拖欠甲方到期债务无力清偿,丙方作为乙方的股东,自愿出售 其所持有的乙方100%勺股权(含资产,下同),并用股权转让所得款项清偿乙方 所欠甲方的部分债务。
2、 丁方有意收购丙方持有的乙方100%勺股权,前提是乙方除本协议明确外, 无其他任何债务。
3、 甲方同意丙方在以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款全部用于清偿乙方 对甲方所 负的债务后,甲方放弃应未受清偿的债权向乙方、丙方进行主张的权利。
4、 本协议各方同意通过(1)乙方将其对甲方所负债务全额转让给丙方,(2) 丙方将其所持有的乙方100%勺股权转让给丁方,(3)丁方应付丙方的股权转让 款按丙方指定直接支付于
用以清偿丙方因债务承担而应付甲方的款项,
(4)甲方在收到以股权转让款清偿的债务后,放弃 未受偿的债权。
现经协议各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一致意见,为明确协议各方权利义务, 书面协议如下:
1. 债务的转移
协议各方同意,乙方将其向甲方所负债务,计人民币 _________ 元(大写:人 民币 ________ 圆整)(详见债务清单)转让给丙方。
2. 股权转让
2.1丙方将持有的乙方100%勺股权转让于丁方,股权转让所得款项按照本协 议 的规定清偿丙方因受让债务所欠甲方的负债。
2.2股权转让的价格为人民币1020万元(大写:壹仟零贰拾万圆整)。须明 确,乙方向XX银行所借并以乙方土地抵押的贷款人民币
770万元(大写:柒佰
柒拾万圆整)及贷款利息(暂计10万元)在股权转让后仍由乙方承担还款责任, 丁方为乙方垫付的应付工资人民币 20万元(大写:贰拾万圆整)在股权转让完 成作为乙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的相应部分。故丁方实际需付款金额为人民币 1000万元(大写壹仟万圆整)
2.3股权转让款的支付
2.3.1 丁方应当于2013年2月—日将股权受让款预付至甲乙丙三方共同 指定的账户(下称“指定账户”)。
2.3.2指定账户为:XXX(以下称“收款人”) 姓 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3除本协议约定丁方收回已付股权转让款的情形外,股权转让完成后, 丁方按2.2规定预付至指定账户的款项,即作为丁方已全额支付股权转让款,且 乙方也不再对甲方负有任何债务,但股权转让未能完成者除外。
2.3.4收款人在收到丁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
在股权转让完成日前不得动
用,且应当保证该款项不被冻结、划拨或因其他措施而使该款收到限制和 失。
/或损
2.3.5在股权转让完成日后,收款人应按照本协议3的规定向甲方其他人员 分配该笔款项。
2.4 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的办理
2.4.1 丙方应当于甲方全额支付股权转让款当日即与丁方一同向乙方注册 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即XX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 并 在办理变更登记时予以一切配合与协助,以确保变更登记顺利办理。
2.4.2 股权转让手续办理完毕,且丁方取得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之日为股权转让完成日。
2.4.2 如不能于丁方全额支付股权转让款后且在 2013 年 2 月 7 日前办理股 权转让的变更登记并生效的, 本协议自动终止, 丁方所付款项由收款人全额退还 丁方。
3. 债务的清偿
股权转让完成日后, 收款人应当按照如下方式支付应当优先支付的费用和向 甲方每个人(含收款人本人)清偿债务:
3.1 优先清偿的费用
3.1.1甲方中XXX.XXX已提起诉讼并保全财产的诉讼及保全、代理费 用包干补偿 10 万元。
3.1.2 应付法律服务费用 20万元。 3.2
向甲方每个人(含收款人本人)清偿债务:
3.2.1实际受让款项=实际所欠该债权人款项X [ (1000-20)万元/债权总 额]. 3.2.2 乙方在本协议签订日前原结欠的应付款人民币 50 万元,该款按上款 规定方式由丙方中的XXX收取后进行实际清偿给付。 若不足于清偿本协议签订 前XXX公司实际存在的应付款的,由丙方无条件承担支付义务,否则因此造成 丁方及丁方受让股份后XXX公司损失的,丙方应负全面赔偿责任。
4. 撤诉与解除保全
4.1 鉴于甲方中已有人员就有关债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故在丁方全额支付股 权转让款后, 丁方通知甲方现已提起诉讼及保全的人员, 股份受让登记部门已正 式受
理股份转让登记之当日最迟次日, 甲方中已提起诉讼的人员应当向法院撤销 诉讼,并撤回保全申请。
4.2 如丁方支付股权转让款后三日内, 甲方中已起诉人员未能提交撤诉和解 除保全的,丁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届时丁方所付款项由收款人全额退还丁方。
5. 承诺与保证 5.1 甲方承诺与保证
5.1.1 所持债权真实、有效;
5.1.2 按本协议约定受偿后, 对于未收清偿的债权自愿放弃, 并承诺不再向 乙方、丙方、丁方提出债权主张。 5.2 乙方的承诺和保证 5.2.1 所列债务真实、有效;
5.2.2 除按本协议确认的债务外, 乙方无任何其它债务。 若本协议生效并履 行后,发现乙方本协议订立前仍负有本协议之外的其它债务的,应由丙方 承担,由此造成丁方损失的,丙方并应赔偿丁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5.3 丙方的承诺和保证
5.3.1 按本协议约定与丁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并按本协议约定承担并 清偿债务;
5.3.2 积极协议丁方办理股份转让变更手续,履行各项配合义务;
5.3.3 除按本协议确认的债务外, 乙方无任何其它债务。 若本协议生效并履 行后,发现XX公司本协议订立前仍负有本协议之外的其它债务的,应由 丙方承担,由此造成丁方损失的,丙方并应赔偿丁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5.3.4 股权转让完成后,不可撤销地委托甲方及收款人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自 行分配处理股份转让款以清偿债权、支付费用,在本协议附件债务清单范 围内清偿的款项,即作为丙方已收到的实际款项。 5.4
丁方的承诺和保证
5.4.1 按本协议约定与丁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 5.4.2 按本协议约定方式支付全部股份转让款。
5.4.3 股权转让完成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 含收款人 )返还股权受让 款,或主张赔偿。 6. 本协议的解除
6.1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者外,本协议的解除须各方协商,一致同意,方能 解除;
6.2甲方任一债权人再行提起诉讼或诉前保全,本协议得以解除,但届时 甲方违约人员其本人 应当就协议解除给丁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并向丁 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大写:壹拾万圆整);
6.3因乙方、丙方等非丁方原因致股份不能变更到丁方名下的; 6.4非因甲方原因致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受偿债权的。 6.5因不可抗力致无法履行的。 7. 本协议附件
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各项文件, 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8.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签署后,于丁方按本协议支付全部股份转让款后成立, 自股份转让变更为丁方后生效。
协议各方于以下签名同意受本协议约束
债权人(甲方):于以下签名
xxx>xxx>xxx
债务人(乙方)于以下签名:
xx市xxxxxx有限公司(盖章)xxx(签名)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债务承担人暨股权出让人:(以下简称丙方):
xxx(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x(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份受让人:(以下简称丁方):
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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