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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补充协议

2023-05-03 来源:二三四教育网
补 充 协 议

甲 方: 证件号码: 乙 方:

证件号码:

就乙方购买甲方所有座落于上海市 区 路 弄 号 室(下称“该物业”)事宜,经过平等协商,甲、乙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于 年 月 日签订了《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下称“买卖合同”)。

现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上述房屋买卖事宜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确认买卖合同约定的房价款不包括该物业内的附属设施、设备及室内装饰的价格(实际成交价为人民币 万元,合同价为人民币 万元)。

二、甲、乙双方同意该物业内的附属设施、设备及室内装饰的转让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乙方应当在签订买卖合同当日直接支付给甲方,甲方收到该转让价后应向乙方出具书面收款凭证,乙方放弃索取该转让价发票的权利。

三、若乙方未能支付上述转让价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和买卖合同,且乙方应当承担买卖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若甲方收到上述转让价后违反买卖合同约定的,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和买卖合同,且甲方除应当承担买卖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需无条件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上述转让价。

四、本协议与买卖合同约定不相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对买卖合同作出变更的,继续以买卖合同为准。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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