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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05年度计量认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0-05-25 来源:二三四教育网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05年度计量认证专项监

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布日期】2005.08.16

• 【文 号】

• 【施行日期】2005.08.16

•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计量

正文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05年度

计量认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国家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根据《国家认监委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认办[2005]46号),国家认监委决定,以进一步加强对实验室资质管理为重点,在2005年下半年开展以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及实验室为主要对象的计量认证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

今年计量认证专项监督检查的重点是围绕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有关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方案,对获得计量认证的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及实验室的资质状况施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的有效性,促进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及实验室的技术水平和能力的提高,以保持检验检测机构的准确、诚信、公正的工作原则。

二、监督检查方案

此次监督检查,主要以省(直辖市、自治区,下同)内自查为主,国家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和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按照行业、辖区组织自查。国家认监委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跨省互查,相互学习、交流和提高评审水平;对有关计量认证工作机构及行业评审组进行检查。

(一)省内自查。围绕国家质检总局确定的做好对高风险食品的监管和增加的检验项目等工作,对可从事食品的微生物、非食用蛋白水解液、胭脂红、苯甲酸、苏丹红、工业盐、对羟基苯甲酸酯、工业冰醋酸、香精香料、甜味剂等项目检验检测的实验室的技术能力进行核查,填报计量认证食品检测实验室技术能力核查表。

省内自查工作由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组成检查组(每组不超过4人),负责本省质技监系统和本省地方计量认证的上述社会检验检测机构及实验室的检查。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组成检查组(每组不超过4人),负责本局系统的检查,对取得实验室认可资质的实验室检查,由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L)秘书处会同实验室所在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共同实施。

(二)在省内自查的基础上,组织跨省互查。国家认监委指定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等15家单位为2005年计量认证监督互查组组长单位组成互查组(每组不超过4人),进行互查,以相互学习、交流和提高评审水平。请相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为互查组提供必要的交通、食宿安排。

(三)国家计量认证的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及实验室的监督检查,以各国家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为主,组成检查组按照行业实施检查。需要到京外实验室的,请相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予以配合。

(四)国家认监委将组成督导组对2005年计量认证专项监督检查进行督导,并对部分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国家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的计量认证及评审工作进行检查。

三、监督检查要求和结果的报送

(一)本次监督检查使用统一制作的计量认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表格。请各单位在认监委网站上自行下载工作表格。

各检查组应在检查现场完成检查表格的填写,检查表应由检查组全体成员签字。对需要做出描述的(如:“检查情况简要描述”等),应详细描述有关检查内容,由被检查检验检测机构或实验室负责人确认签字。被检查实验室不予确认签字的,检查组应注明情况。

(二)跨省互查,由组长单位在被互查单位基本完成省内自查后组织实施。互查时间应控制在一天以内。互查任务结束后7日内将互查情况书面报国家认监委。

(三)各单位应于2005年11月前完成认监委布置的这次计量认证专项监督检查任务。

(四)本次计量认证监督检查活动,由国家认监委单下拨部分工作经费。拨款必须按照勤俭节约的原则专款专用。各单位应当严格遵守财务制度。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部署,经费使用情况要按照绩效考评要求上报国家认监委。

在省内自查和跨省互查中,检查组、互查组不得收取被检查实验室的劳务费或礼品、礼金,不得接受被检查实验室安排的非公务活动。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国家认监委将严肃处理。

四、监督检查后续工作

(一)国家认监委将根据此次监督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出具虚假报告、违规违纪、食品检测机构技术能力达不到要求等问题,将做出暂停或撤销其计量认证资格的处理,并向社会进行公布。

(二)各有关单位在执行任务过程中遇到问题,应及时与国家认监委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联系。

联系人:肖良、李文龙、周刚

电话:************、82262769、82262770

邮件:**************.cn、*************.cn、**************.cn

附件1:

计量认证(食品检验检测实验室)技术能力核查表

检查时间:2005年 月 日

┌─────────┬───────────────────────┐

│机构名称(有授权名│ │

│ 称的填授权名称) │ │

├─────────┼───────────────────────┤

│本机构的│ │

│ 法人母体单位 │ ├─────────┼───────────────────────┤

│ 计量认证证书号 │ ├─────────┼───────────────────────┤

│发证机关│ ├─────────┼───────────────────────┤

│ CMA证书有效期 │ │起止日期│ ├────┬────┴───────────────────┬───┤

│ │

│ 项 目 │ 条件、能力的核查 │ │

│ │ (满足要求的划“○”;不能满足要求的划“×”) │ │

│ ├─────────┬───┬──┬──┬────┼───┤

│ │仪器设备│ 人员 │环境│方法│标准物质│ 结论 │

│ │ │ │ │ │或标准液│ ├────┼─────────┼───┼──┼──┼────┼───┤

│食品中的│ │ │ │ │ │ │ 微生物 │ │ │ │ │ │ ├────┼─────────┼───┼──┼──┼────┼───┤

│非食用蛋│ │ │ │ │ │ │白水解液│ │ │ │ │ │ ├────┼─────────┼───┼──┼──┼────┼───┤

│工业冰醋│ │ │ │ │ │ │

│ 酸 │ │ │ │ │ │ │

├────┼─────────┼───┼──┼──┼────┼───┤

│ 胭脂红 │ │ │ │ │ ├────┼─────────┼───┼──┼──┼────┼───┤

│ 苯甲酸 │ │ │ │ │ ├────┼─────────┼───┼──┼──┼────┼───┤

│ 工业盐 │ │ │ │ │ ├────┼─────────┼───┼──┼──┼────┼───┤

│ 苏丹红 │ │ │ │ │ ├────┼─────────┼───┼──┼──┼────┼───┤

│ 对羟基 │ │ │ │ │ │

│││││

│本甲酸脂│ │ │ │ │ │ │

├────┼─────────┼───┼──┼──┼────┼───┤

│香精香料│ │ │ │ │ │ │

├────┼─────────┼───┼──┼──┼────┼───┤│ 甜味剂 │ │ │ │ │ ├────┼─────────┼───┼──┼──┼────┼───┤│ 其他 │ │ │ │ │ └────┴─────────┴───┴──┴──┴────┴───┘检查组成员(签字): 实验室负责人确认(签字):附件1-2:

计量认证专项监督检查表

检查日期:2005年 月 日

│ │

实验室名称: 计量认证证书编: 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序号 │项目│ 检查内容 │ 检查重点 │ 检查结果 ┃

┃ │类别│ │

│ ┃

┠────┴──┴────────┴──────────────────────┼──┬────┬───┬───┬──────────┨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不适用│ 检查情况简要描述 ┃

┠───────────────────────────────────────┴──┴────┴───┴───┴──────────┨

┃1┃

.组织和管理

┠────┬──┬────────┬──────────────────────┬──┬────┬───

┬───┬──────────┨

┃ 1.1 │ │实验室管理体系文│实验室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相关工│ │ │ │ │ ┃

┃ │ │件 │作表格是否健全、完善,现行有效。 │ │ │ │ │ ┃

┠────┼──┼────────┼──────────────────────┼──┼────┼───┼───┼──────────┨

┃ 1.2 │ │组织和人员变更 │实验室在获证后机构有无变动,如变动,是否对检│ │ │ │ │ ┃

┃ │ │ │测工作造成不利影响。 主要负责人(含技术负责 │ │ │ │ │ ┃

┃ │ │ │人和质量负责人)变更是否按规定报计量认证发证│ │ │ │ │ ┃

┃ │ │ │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 │ │ │ │ ┃

┠────┼──┼────────┼──────────────────────┼──┼────┼───

┼───┼──────────┨

┃ 1.3 │ │管理评审和内审 │实验室是否正常开展了管理评审和内部审核 │ │ │ │ │ ┃

┃ │ │ │(查记录)

│ │ │ │ │ ┃

┠────┼──┼────────┼──────────────────────┼──┼────┼───┼───┼──────────┨

┃ 1.4 │ │实验室主要负责人│是否有任命文件,其专业学历、工作经历背景是否│ │ │ │ │ ┃

┃ │ │(含质量负责人,│满足岗位需要。实验室质量及技术负责人是否履行│ │ │ │ │ ┃

┃ │ │技术负责人等管理│了职责

│ │ │ │ │ ┃

┃ │ │人员)考核 │

│ │ │ │ │ ┃

┠────┼──┼────────┼──────────────────────┼──┼────┼───

┼───┼──────────┨

┃ 1.5 │ │能力验证及比对实│实验室近一两年内参加各级有关部门(机构)组织│ │ │ │ │(此项只作情况描述)┃

┃ │ │验 │的实验室能力验证和比对实验情况 │ │ │ │ │ ┃

┠────┼──┼────────┼──────────────────────┼──┼────┼───┼───┼──────────┨

┃ 1.6 │ │上次评审整改完成│检查实验室对上一次评审时评审组发现的问题的整│ │ │ │ │ ┃

┃ │ │情况 │改落实情况,对不符合项是否关闭 │ │ │ │ │ ┃

┠────┴──┴────────┴──────────────────────┴──┴────┴───┴───┼──────────┨

┃2.仪器设备和环境

│ ┃

┠────┬──┬────────┬──────────────────────┬──┬────┬───

┬───┼──────────┨

┃ 2.1 │ │仪器的检定和校准│所有用于检测工作的仪器设备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 │ │ │ │ ┃

┃ │ │ │行了溯源检定

│ │ │ │ │ ┃

┠────┼──┼────────┼──────────────────────┼──┼────┼───┼───┼──────────┨

┃ 2.2 │ │仪器设备管理 │仪器设备的位置摆放是否符合要求,仪器设备的标│ │ │ │ │ ┃

┃ │ │(一) │识和检定证书的内容是否相符 │ │ │ │ │ ┃

┠────┼──┼────────┼──────────────────────┼──┼────┼───┼───┼──────────┨

┃ 2.3 │ │仪器设备管理 │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检定及故障处理是│ │ │ │ │ ┃

┃ │ │(二) │否记录,并归档保存

│ │ │ │ │ ┃

┠────┼──┼────────┼──────────────────────┼──┼────┼───┼───┼──────────┨

┃ 2.4 │ │实验室工作环境 │查看实验室的温度、湿度、防尘、防噪、抗干扰等│ │ │ │ │ ┃

┃ │ │ │是否满足检测工作要求

│ │ │ │ │ ┃

┠────┼──┼────────┼──────────────────────┼──┼────┼───┼───┼──────────┨

┃ 2.5 │ │实验室安全管理 │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对实验室安全管理有要求的,│ │ │ │ │ ┃

┃ │ │ │是否制定了严格的管理措施,确保实验室安全 │ │ │ │ │ ┃

┠────┼──┼────────┼──────────────────────┼──┼────┼───┼───┼──────────┨

┃ 2.6 │ │实验室能力核查 │对最近实验室的计量认证标准变更、获证项目

抽取│ │ │ │ │ ┃

┃ │ │ │2、3个项目从仪器设备到人员到检测环境、检测标│ │ │ │ │ ┃

┃ │ │ │准进行核查,是否具备了检测能力 │ │ │ │ │ ┃

┠────┼──┼────────┼──────────────────────┼──┼────┼───┼───┼──────────┨

┃ 2.7 │ │实验室环境保护管│实验室的废气、废水、污物处理等环节是否明确了│ │ │ │ │ ┃

┃ │ │理 │管理要求并有效监督实施

│ │ │ │ │ ┃

┠────┴──┴────────┴──────────────────────┴──┴────┴───┴───┴──────────┨

┃3┃

.人员

┠────┬──┬────────┬──────────────────────┬──┬────┬───

┬───┬──────────┨

┃ 3.1 │ │所有检测人员是否│查人员培训记录和岗位证书,查人员技术档案 │ │ │ │ │ ┃

┃ │ │定岗定责,持证上│

│ │ │ │ │ ┃

┃ │ │岗 │

│ │ │ │ │ ┃

┠────┼──┼────────┼──────────────────────┼──┼────┼───┼───┼──────────┨

┃ 3.2 │ │实验室有无人员的│

│ │ │ │ │ ┃

┃ │ │长期培训计划,并│

│ │ │ │ │ ┃

┃ │ │检查其执行情况 │

│ │ │ │ │ ┃

┠────┼──┼────────┼──────────────────────┼──┼────┼───

┼───┼──────────┨

┃ 3.3 │ │实验室技术主管应│

│ │ │ │ │ ┃

┃ │ │具有工程师以上技│

│ │ │ │ │ ┃

┃ │ │术职称,熟悉检测│

│ │ │ │ │ ┃

┃ │ │业务 │

│ │ │ │ │ ┃

┠────┴──┴────────┴──────────────────────┴──┴────┴───┴───┴──────────┨

┃4┃

.检测报告和计量认证标志

┠────┬──┬────────┬──────────────────────┬──┬────┬───┬───┬──────────┨

┃ 4.1 │ │检测报告 │是否正确使用计量认证标志;是否经过审核

人、批│ │ │ │ │ ┃

┃ │ │ │准人签字;检测报告格式是否正确、信息是否完 │ │ │ │ │ ┃

┃ │ │ │备;

│ │ │ │ │ ┃

┠────┼──┼────────┼──────────────────────┼──┼────┼───┼───┼──────────┨

┃ 4.2 │ │检测报告 │检查12份检测报告的原始记录,记录是否完备 │ │ │ │ │ ┃

┠────┼──┼────────┼──────────────────────┼──┼────┼───┼───┼──────────┨

┃ 4.3 │ │检测报告 │检测结论意见栏用语是否正确 │ │ │ │ │ ┃

┠────┼──┼────────┼──────────────────────┼──┼────┼───┼───┼──────────┨

┃ 4.4 │ │检测报告 │检测报告是否在封二或封三位置明示了实验室

有关│ │ │ │ │ ┃

┃ │ │ │声明

│ │ │ │ │ ┃

┠────┼──┼────────┼──────────────────────┼──┼────┼───┼───┼──────────┨

┃ 4.5 │ │计量认证标志 │是否存在计量认证证书超期但仍向社会出具带有 │ │ │ │ │ ┃

┃ │ │ │CMA标志的检测报告的情况 │ │ │ │ │ ┃

┠────┼──┼────────┼──────────────────────┼──┼────┼───┼───┼──────────┨

┃ 4.6 │ │法定计量单位 │检测报告是否正确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 │ │ │ │ ┃

┠────┴──┴────────┴──────────────────────┴──┴────┴───┴───┴──────────┨

┃5.公正性地位和行为

┠────┬──┬────────┬──────────────────────┬──┬────┬───┬───┬──────────┨

┃ 5.1 │ │实验室法人性质 │实验室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 │ │ │(此项只作情况描述)┃

┠────┼──┼────────┼──────────────────────┼──┼────┼───┼───┼──────────┨

┃ 5.2 │ │非独立法人实验室│如实验室是产品开发性科研院所的一部分,实验室│ │ │ │ │(此项只作情况描述)┃

┃ │ │ │通过计量认证的检测产品(参数)是否与挂靠科研│ │ │ │ │ ┃

┃ │ │ │院所开发生产销售的产品技术上相关 │ │ │ │ │ ┃

┠────┼──┼────────┼──────────────────────┼──┼────┼───┼───┼──────────┨

┃ 5.3.1 │ │公正性行为核查 │是否利用执行政府强制性检测任务(3C认证、

国家│ │ │ │ │ ┃

┃ │ │(一) │监督抽查、生产许可证等)机会,强行向被检测单│ │ │ │ │ ┃

┃ │ │ │位索取利益或变相索取利益 │ │ │ │ │ ┃

┠────┼──┼────────┼──────────────────────┼──┼────┼───┼───┼──────────┨

┃ 5.3.2 │ │公正性行为核查 │是否将被检测单位的文件资料、技术秘密、样机等│ │ │ │ │ ┃

┃ │ │(二) │泄露给有关竞争对手或其他咨询人员 │ │ │ │ │ ┃

┠────┼──┼────────┼──────────────────────┼──┼────┼───┼───┼──────────┨

┃ 5.3.3 │ │公正性行为核查 │实验室近五年是否被投诉,有关上级部门的调查处│ │ │ │ │(此项只作情况描述)┃

┃ │ │(三) │理结论意见如何

│ │ │ │ │ ┃

┠────┼──┼────────┼──────────────────────┼──┼────┼───┼───┼──────────┨

┃ 5.3.4 │ │公正性行为核查 │是否存在与实验室业务往来的企业以资金或设备房│ │ │ │ │ ┃

┃ │ │(四) │产投入占有实验室股份的问题 │ │ │ │ │ ┃

┠────┴──┴────────┴──────────────────────┴──┴────┴───┴───┴──────────┨

┃6┃

.日常管理

┠────┬──┬────────┬──────────────────────┬──┬────┬───┬───┬──────────┨

┃ 6.1 │ │检测方法和业务流│检查实验室的业务工作质量

│ │ │ │ │ ┃

┃ │ │程 │

│ │ │ │ │ ┃

┠────┼──┼────────┼──────────────────────┼──┼────┼───┼───┼──────────┨

┃ 6.2 │ │样品管理 │检查样品管理是否符合计量认证要求 │ │ │ │ │ ┃

┠────┼──┼────────┼──────────────────────┼──┼────┼───┼───┼──────────┨

┃ 6.3 │ │实验室环境卫生 │实验室实验台面、地面、公共区域、楼外环境 │ │ │ │ │ ┃

┠────┼──┼────────┼──────────────────────┼──┼────┼───┼───┼──────────┨

┃ 6.4 │ │实验室安全 │实验室是否建立了安全防范措施,防火防盗 │ │ │ │ │ ┃

┠────┼──┼────────┼──────────────────────┼──┼────┼───┼───┼──────────┨

┃ 6.5 │ │检测区域管理 │日常业务接待是否有专门区域,与实验室区域

严格│ │ │ │ │ ┃

┃ │ │ │隔离

│ │ │ │ │ ┃

┠────┼──┼────────┼──────────────────────┼──┼────┼───┼───┼──────────┨

┃ 6.6 │ │廉政建设和申诉处│实验室是否按规定向员工和客户申明了廉政要求和│ │ │ │ │ ┃

┃ │ │理 │申诉渠道,员工有无违反廉政要求以检谋私行为,│ │ │ │ │ ┃

┃ │ │ │处理结果如何

│ │ │ │ │ ┃

┗━━━━┷━━┷━━━━━━━━┷━━━━━━━━━━━━━━━━━━━━━━┷━━┷━━━━┷━━━┷━━━┷━━━━━━━━━━┛

被检查实验室负责人确认签 检查组成员签字:

附件1-3:

计量认证专项监督检查结论建议

国家认监委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

受国家认监委委派,由等名组成的2005年度国家认监委计量认证监督检查组于2005年月日对(实验室)进行了计量认证专项监督检查。检查组依照国家认监委《关于开展2005年度计量认证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国认实[2005]167号)文件的要求实施了核查。检查组综合分析认为,该实验室的管理情况如下(由检查组组长在相应的方框内划

“√”):

□1.实验室管理规范,质量体系建设、能力建设和日常管理到位,满足计量认证要求。

建议通过监督检查。

□2.实验室管理基本规范,基本满足计量认证要求,个别项目需要改进。实验室负责人

接受了改进意见。建议通过监督检查。

□3.实验室管理存在一些问题,不能完全满足计量认证要求,需要整改。建议在实验室

完成整改后,可通过监督检查。

□4.实验室管理存在严重问题,不能满足计量认证要求,建议计量认证发证单位暂停

(或取消)该实验室的计量认证资格。

□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

以上结论,经本检查组全体成员研究同意上报。

检查组组长(签名):

检查组成员(签名):

附件2:

计量认证监督检查通知书

编号:CNCA-L-05

根据《计量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按照国家认监委《关于开展2005年度计量认证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国认实[2005]167号)文件有关要求现委派等名同志(名单附后)于2005年 月 日对你实验室进行计量认证专项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你实验室在组织机构、管理体系、仪器设备和环境、人员、检测报告、计量认证标志的使用、公正性地

位和行为、日常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请予以配合。

检查组名单如下:

姓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检查组组长

检查组成员

检查组成员

检查组成员

被检查单位地址和联系方式:

附件3:

2005年度计量认证监督互查组长单位及互查单位

┌──┬────────────┬─────────────────┐

│ │ 组长单位 │负责互查地区及互查实验室数量 │

├──┼────────────┼─────────────────┤

│ 1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河南、山西境内计量认证实验室10家 │

├──┼────────────┼─────────────────┤

│ 2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天津、河北境内计量认证实验室8家 │

├──┼────────────┼─────────────────┤

│ 3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 │北京、内蒙古境内计量认证实验室8家 │

├──┼────────────┼─────────────────┤

│ 4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黑龙江、辽宁境内计量认证实验室10家│

├──┼────────────┼─────────────────┤

│ 5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山东和吉林境内计量认证实验室11家 │

├──┼────────────┼─────────────────┤

│ 6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江苏、安徽境内计量认证实验室12家 │

├──┼────────────┼─────────────────┤

│ 7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陕西、四川境内计量认证实验室10家。│

├──┼────────────┼─────────────────┤

│ 8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湖北、贵州境内计量认证实验室10家 │

├──┼────────────┼─────────────────┤

│ 9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福建、江西境内计量认证实验室10家 ├──┼────────────┼─────────────────┤

│10 │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云南、重庆境内计量认证实验室8家 ├──┼────────────┼─────────────────┤

│11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青海、甘肃境内计量认证实验室8家 ├──┼────────────┼─────────────────┤

│12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上海、浙江境内计量认证实验室8家 ├──┼────────────┼─────────────────┤

│13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广西、湖南境内计量认证实验室10家

│ │ │ │

├──┼────────────┼─────────────────┤

│14 │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广东、海南境内计量认证实验室10家 │

│ │督局 │ │

├──┼────────────┼─────────────────┤

│15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宁夏、新疆境内计量认证实验室8家 │

├──┴────────────┴─────────────────┤

│说明:以上互查单位均不含国家计量认证行业实验室和出入境检验检疫实验│

│室。 │

└─────────────────────────────────┘

二00五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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