铆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1、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地面电焊工的作业。
二、上岗条件
1、应经本工种专业技术培训,通过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2、上岗时,按规定穿好工作服,戴好电焊手套等有关劳保用品。
三、安全规定
1、气瓶均应稳固竖立或装在专用胶轮车上使用。
2、气焊设备严禁沾染油污和搭架各种电线、电缆,气瓶不得剧烈震动及阳光曝晒,不得放在受热源直接辐射及易受电击的地方。启用瓶阀应用平轮或专用扳手。
3、焊接场所周围10m以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对不便移动的盛装易燃品的容器设备,应用石棉被.湿麻袋封严。
4、高处作业应严格遵守高处作业的有关规定,并佩带合格的安全带。
5、气瓶不能放空,必须留有余气,如氧气瓶内应留有不小于0.1MPa表压的余气,乙炔气瓶必须留有0.05—0.1MPa表压的余气。
6、进行铲、剁、铆及打样冲等作业时,应戴防护眼镜。噪声超过规定时,应戴防护耳塞。
7、对角钢、槽钢、工字钢画线及打样冲时,必须将工件撑牢,以免翻转伤人。
8、在进行焊接装配时,铆工与焊工需相互配合,防止热工件烫伤,避免工件压坏电线,造成触电事故。
9、在大型金属构件内部作业时,应有防止触电、碰伤、割伤的措施。
10、铆装工件时,不准用手探孔,必须用尖顶穿杆找正。打冲子时,冲子穿出的方向不准站人。
11、加热后的工件要定点存放。搬动时应先用滴水方法试验,冷却后方可搬动。
12、氧气瓶与明火距离应为10m以上;与暖气设备距离应在1m以上;如不能保持上述距离时,须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13、氧气瓶严禁与一切油类接触。
14、氧气瓶应避免碰撞,搬运应放置平稳,瓶与瓶之间须加衬垫。气瓶无防震圈或在气温- 以下时,禁止用滚动方式搬运气瓶。
15、固定使用的氧气瓶应固定在固定物体上,移动使用的氧气瓶应放置在专用小车上。
16、氧气瓶口应有完整的瓶帽。减压器气压表应准确。
17、氧气瓶的工作压力不得超过14.7mPa。
18、操作中的氧气瓶距乙炔瓶应大于5m。
19、乙炔气瓶是溶解气瓶,使用它的安全技术除与氧气瓶相同处外,还应注意:
20、使用时应直立放置,不得卧放,以防丙酮流出。卧放的乙炔气瓶,必须先直立后,静止20分钟再连接乙炔减压器进行使用。
21、乙炔瓶体表面温度不应超过40℃ ,以防瓶内乙炔压力急剧升高。
22、开启乙炔气瓶瓶阀时,不要超过1转半,1般只开启3/4转。
23、禁止在焊接、切割设备上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减压器。
24、减压器的安全使用。
25、各种气体专用减压器禁止换用或替用。
26、减压器在专用气瓶上应安装牢固。
27、减压器接通气源后,如发现表盘指针迟滞不动或有误差,应拆下更换,禁止自行修理。
28、焊炬、割炬的安全使用
29、使用前必须检查焊炬的射吸功能是否正常。
30、焊炬安装胶管时,氧气管越牢固越好,必须保证在高压作用下不能打开,而乙炔胶管安装的松紧程度应掌握在装上不漏气,需要时一拔即开就好。
31、禁止用焊炬、割炬的嘴头与平面摩擦的方块来清除嘴头堵塞物。
32、焊炬各部位严禁沾染油脂。
33、随时检查各结合部位,应无松动和漏气现象,工作结束后要妥善保管。
34、切割中,应及时清除堵塞的割嘴喷孔,避免造成回火。
35、不准在水泥地面上进行切割。
36、胶管的安全使用规则
37、氧气胶管和乙炔胶管不能混用,不得用其它胶管代替。
38、焊接与切割中使用的氧气胶管为黑色,乙炔胶管为红色。
39、胶管两端要牢固固定,尤其是氧气管。
40、要经常检查胶管,不准有漏气现象存在。
41、乙炔胶管接头,应使用含铜70%以下的铜管.低合金钢管或不锈钢管。
42、胶管长度不应小于10m。
43、胶管在使用中,应避免接触油脂,避免与尖锐金属物摩擦或受重压。
四、操作准备
1、工作时先合输入电源闸,再合输出电源闸,并注意设备声音。温度是否正常。雷雨天禁止在室外放置电.气焊设备,必须放置时要加设防雨、防雷设施。
2、氧气瓶.乙炔瓶必须分开放置,间距不小于5米,距电气焊点不得少于10米。
3、氧气.乙炔气瓶要直立,要距明火10米以上,搬运时要用专用平车,严禁在附近吸烟。
4、氧气瓶必须有防震圈.安全帽.减压器,减压器上应有安全阀。
5、各气瓶连接处,胶管接头.减压器等,不许沾染油脂。
6、各气瓶在夏季不准在阳光下暴晒,冬季不准放在火炉和暖气片附近。
7、压力表与瓶嘴接触的丝扣,不得少于3-4扣。
8、操作时,操作者应站在侧面,缓慢开气调试合理后方可正常工作。
9、操作后应做的工作
五、操作顺序
1、大小捶.平捶应无卷边.伤痕,捶把应坚韧,无裂纹,装加铁楔,应牢固。平捶.压捶.冲子等工具的顶部严禁淬火。
2、铲.剁.铆等作业不准对着人操作。
3、在装配中,对较大懂得工件必须放平垫稳,竖立的工件要有可靠支撑,防止歪倒伤人。
4、使用撬杠压工件时,手指不要放在撬杠下,防止压滑砸手。在撬起的工件先面垫物时,手指应放在垫物的两侧,禁止放在垫物的上下方。
六、正常操作
1、工作前要清除工作场地内的煤尘和其它易燃.易爆品,确实无法清除的,必须增加保护隔离措施,如煤尘太多,禁止电、气焊操作。
2、焊、割作业必须在停产期间,粉尘浓度降低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以下,而且作业地点5米空间内无积尘方可进行作业。
3、带班队干电焊期间必须带两台便携式瓦检仪,其中任何1台超过0.5%时必须停止工作。
4、登高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5、作业地点必须至少备有两台干粉灭火器。
6、电焊设备及工具,必须绝缘良好,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
七、特殊操作
1、高空焊、割必须有收集焊碴的措施,避免四处飞溅。
2、远距离抛掷热铆钉时,接铆钉的人要侧身接,且要注意4周交叉作业人员的安全。
3、起重机翻转工件时,所用吊具必须进行认真检查,作业人员必须离开危险区域。
4、禁止在吊起或翻转的工件上进行捶击校正,防止工件坠落。
5、操作中如遇胶管燃烧现象,应立即折叠燃烧胶管,关掉气瓶阀门,进行检查修理。
八、收尾操作
1、工作完毕卸表时先将氧气阀关毕。
2、工作完毕或暂停工作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检查现场, 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去。
3、作业完毕后,必须由专人在现场观察1小时,确认无危险后.方可离去。
附:相关文件规定供您参考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在2.7节明确要求:
企业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地方政府要依法予以关闭。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11〕47号】,文中第4.1章节指出: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程”作为第一项重点工程。
要求: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到2011年,煤矿企业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
到2013年,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和商贸8个工贸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 到2015年,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及冶金等8个工贸行业规模以下企业全部实现安全标准化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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