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职工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师生在校课后服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 1、 教职工要认真执行学校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 教职工请假不事先办理手续的;请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又无故超假的;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组织和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的;不服从工作调动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 教师严格执行课堂常规,规范课堂行为 4、 在看护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5、 取暖期间加强学生消防意识,杜绝因取暖发生火灾 6、 学生在校期间遵守学校日常规定
7、 严禁学生与社会闲散人员接触,远离陌生人,以防受骗 8、 上课期间禁止学生外出走动,不得随意进其它班级 9、 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严禁学生乘坐“三无”车辆 10、 严禁学生在校进行危险性游戏
11、 严禁学生动用学校电器、开关等,防止人生事故发生 12、 如遇特殊情况,学生未能参加当天的课后看护,需提前向班主任或看护老师请假。在看护期间,学生不准私自离校,私自离校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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