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语云:“德高为师,身正为范。”师爱是“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的博大无私的爱,它包涵了崇高的使命感和职责感。我国的教育家陶行知曾说过:“捧出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这就是对教师教学生涯的写照。尽职尽责是教师基本的道德规范。教师职业是“人类幸福和自我完善”结合的职业。多少教师,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伴着三尺讲台、一支粉笔,播撒着期望的种子,开启着孩子的心智,书写着人生的真理。我自豪,正因我就是这样一名教师,从事着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我无悔,正因爱与职责坚定了我对教育事业执著的追求! 师爱,是教师之灵魂。这种爱要求是一种崇高的爱,即“一日为师,终生为父”。俗话说:“爱自己的孩子是人,爱别人的孩子是神。”教师就是那一个“爱别人孩子”的神。一个没有爱心的教师,也就不能称得上是一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但是,这种爱又不能完全等同于父母的爱:我们不能孩子抱在怀里,而是要把学生装在心里,对他们倾注着全部的心血,关注着学生的身心健康;生病时嘘寒问暖,困惑时解疑答惑,颓丧时鼓舞激励,迷茫时指点方向…… 我们要用自己的爱心去唤醒学生,教会学生去爱父母,爱老师,爱同学,爱社会;我们要用我们的言行感召学生,影响学生去爱学习,爱劳动,爱助人,爱创新。这样,我们的价值就能得以尽可能大的体现,我们也就能够无悔自己的选取了。
职责,是教师之本职。“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要承担起教育的职责,完成教育的使命,教师务必牢牢地树立起职责意识。教师工作是平凡的,是由每一天点点滴滴的“平凡”的事情组成。然而,“一个孩子的失败,对一个教师来说,只是几十分之一的失败,但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就是的失败。”因此,教师就应具备高度的社会职责性感。
传道授业解惑是教师的的基本任务。站在讲台上看着下方几十双渴望的眼睛时,教师要有把他们教育成才的职责感。为了传授知识,我们有职责发奋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经常阅读专业书籍,用心参加研修活动,不断改善教育方式和教学方法,及时进行归纳总结,来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以适应新课程教学的需要。如果没有强烈的职责感,不仅仅会误人子弟,而且也过不了自己良心这一关,这就是教师的职责。
作为教师,为人师表的特点决定了我们务必要有崇高的职责感。这种职责感就是对自己所从事的职业要有负职责的意识。有了强烈的职责感与事业心,我们才会敬业、乐业,也才能一辈子“学而不厌,诲人不倦”。
爱与职责,相得益彰。“爱”与“职责”是师德的灵魂。“爱”与“职责”也是辨证的统一。“爱”是职责的体现,而“职责”是爱的化身。“爱与职责”将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它需要全体教师不断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续写篇章,教师的指导、鼓励、赞美、欣赏和支持,永远是学生的礼物。透过爱的鼓励和安慰,让他们祛除心中的不安,勇敢地应对生活中的各种挑战,担负起我们肩上的职责。
我坚信,我的选取没有错,我无悔选取做一名教师。爱孩子、关切孩子是我今生执著的追求。我愿意用一颗最纯真心培养未来祖国的花朵。幼苗是参天大树的起点,小溪是大海的起点,砖瓦是高楼大厦的起点,爱是教育的起点。永恒地去坚持这样一个真理吧:爱,是教育的起点!让爱与职责成为一个无声的诺言。
教师,是一个神圣的称呼;师德,不是简单的说教,而是一种精神体现,是一种深厚的知识内涵和文化品位的体现;师德,需要培养,需要教育,更需要的是----每位教师的自我修养,每位教师的爱与职责!愿“爱教育,爱学生,爱自己”成为我们的师表之基,师风之根。让我们以良好的师德,共同撑起教育的蓝天,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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