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妥善处理我校发生的交通安全紧急事件,提高紧急情况处置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学校交通安全应急处理机制,迅速、及时、积极的开展各项处置工作,最大限度的降低损失,有效保障师生及学校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教育稳定和社会安定。
二、组织机构——学校成立交通安全紧急情况处置小组:
组 长:
副 组 长:
成 员:
三、类别划分:
学校交通安全紧急情况是指由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的具有突发性,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较大经济损失、破坏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社会稳定的严重危害和影响的事故、事件和灾害。
(一)事故:主要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二)事件:主要是突发交通安全危害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破坏学校和社会稳定的突发性事件。
四、通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迅速将伤者送到医院进行抢救。
2、迅速报告教育局和交通部门。
3、组织保护好现场,看住肇事车辆及肇事人以备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4、及时通知受伤者家属。
5、积极配合交警做好事故处理。
五、报告程序:
学校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紧急情况报告制度,确保安全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学校发生交通安全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市教体局和乡政府。
上报时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不虚报。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估计直接经济损失等。
六、善后处理:
1、学校要切实做好死难、受伤学生家长的安抚、慰问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维护学校稳定。
2、对伤亡学生的赔偿要依据《民法通则》、《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七、调查与结案
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和紧急事件的等级,对突发紧急情况及时展开调查,查清事实,查明原因,限期报结 。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依法处置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干涉事故的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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