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总则
甲方将于 20xx 年 月 日 点在 举行 活动,由乙方提供场景布置及演出事宜,活动及表演方案经甲方确认后,由乙方完成现场的实施工作。
第二条 服务方式、内容及费用支付 具体服务内容:
甲方为此需向乙方支付演出费用 元整 (大写: )人民币(含演员演出费、交通、服装、化妆等费用及税金),除此费用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预付本次活动总费用的40%作为定金,演出活动顺利结束经甲方确认无误后一次性结清其余60%尾款。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① 甲方负责确认乙方提供的该活动的整体策划方案; ② 甲方负责此次活动的场地择定;
③ 甲方负责提供临时更衣间供乙方演出人员更换演出服装。并提供派送的礼品。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① 乙方自行筹备所有活动道具、演出服装等(该部分费用已被包含在演出费用中),
负责完成该活动的现场安排工作;
② 乙方负责完成该活动的现场实施流程;
③ 乙方需在确保艺术质量的前提下,认真专业的进行以上演出;
④ 乙方负责以上服务准时到位,达到甲方要求的质量标准及调控现场演出人员的管
⑤ 乙方负责配合甲方对活动准备工作的综合验收和彩排。 第五条 知识产权保护及保密条款
乙方承诺,对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及其它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不得擅自使用带有甲方LOGO、商标及名称的图文信息。乙方理解并同意甲方执行本活动可能会使用到乙方演出人员的肖像,乙方承诺已获得了演出人员的同意。
第六条 不可抗力条款
由于无法预见的不可抗力事件,例如战争、地震、罢工、动乱等国家法律规定范围之内的突发事件的发生,导致任何一方不能执行本合同中的部分或全部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法律效力及有效性条款
任何一方在协议期间提出终止本协议,需提前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并经对方签署终止协议后方可终止。协议终止后,乙方须将甲方已支付费用所完成的工作成果及甲方提供的资料信息交还甲方。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九条 违约条款
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费用,如果逾期未能支付,甲方须向乙方每天缴纳所欠费用的0.5%的滞纳金;乙方应按时按质进行演出,如未能按时按质进行演出的则依照本合同第十条执行。 乙方应保证甲方活动顺利完成,如果出现操作失误而影响甲方活动顺利进行,乙方将承担相当于演出费用20%的违约金。
任何一方,未在提前10日通知对方而擅自取消合同或不履行合同须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演出费用50%的违约金。
第十条 附则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及修改,由双方友好协商,以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确定并具相同的法律效力。
在表演期间,如若因乙方原因而损坏甲方设施,乙方需全额赔偿甲方损失设施同等金额的费用;
在表演期间,如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人员或顾客人身受到伤害,乙方需赔偿伤者一切损失和甲方经济、名誉损失。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自合同签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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