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制种户):_______________ 镇村委会姓名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南瓜制种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商定,由乙方为甲方生产南瓜种子。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一、制种面积及基地管理。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种子进行制种,面积________亩。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地点进行统一制种工作,并落实地块面积,乙方不得任意变动制种田块和制种要求。甲方为乙方提供种子、技术辅导服务。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种子生产,收种结束后,统一结算。
2、甲方按面积定量供给乙方种子,绝不允许计划内亲本种子或秧苗外流。乙方生产的种子必须全部售给甲方,不得私自贩卖。种子收购价格待种子生产结束时,甲方按每公斤_______元的价格向乙方收购。
3、甲方负责制定指导乙方制种生产的《南瓜杂交种生产技术规程》(以下简称《生产技术规程》),作为合同附件。
4、甲方为乙方无偿提供技术指导、及种子质量检测服务
5、甲方对因亲本种子质量问题、技术指导失误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负责赔偿。
6、甲方对乙方按合同约定生产的合格种子,按合同约定收购并付款。
二、质量管理
1、乙方在落实制种面积时,必须负责搞好周边隔离。制种田四周200米范围内不得有瓜类品种种植,严禁隔离区内种植其它瓜类作物。
2、乙方制种大田期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进行管理,并按要求进行杂交授粉。做到统收、统贮存,严防混杂。
3、生产的合格种子按合同全部交售给甲方。
4、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极端高温、洪灾等)造成的种子减产、绝产、质量不合格等不负经济赔偿责任。
三、其它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中止合同,否则应向对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2、未尽事宜在具体实施中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在当年种子款付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制种户)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年 ____月_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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