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学校幼儿园汛期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师生伤亡和学校财产损失,按照全市防汛会议和有关要求,根据《青州市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防汛抢险救灾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总指挥部的职能:一是发生汛情、灾情时,指挥部应立即主持召开紧急会议,部署抢险救灾工作,由指挥部发布应急救援命令、信号;二是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三是及时向上级汇报和向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四是必要时向上级及有关部门请求紧急救援;五是配合上级开展事故调查,在调查取证基础上写出有关书面材料。
各学校要建立健全防汛抢险组织机构,明确各自职责,如发生人员调整变动,由相应接任者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二、防汛抢险救灾指挥部下设机构和职责
(一)综合协调组:由办公室牵头,有关处室参加。实行24小时值班,保持与基层学校的通讯畅通,建立预警机制,对灾害天气提前向学校通报,并建立工作网络。督促检查各项决策的落实情况,全面了解学校受灾和救灾情况,负责向局领导报告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救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学校接到预警后,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人员,采取相应措施。
(二)防汛抢险调度组:安全办公室牵头,有关处室参加。负责学校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发生洪涝灾害后立即向上级报告洪涝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发展趋势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等,掌握汛情工作动态,请求上级调集一切力量进行抗洪救灾。负责联系公安政法部门指导做好受灾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要求学校组织开展防汛抢险演练。
(三)交通安全组:安全办公室牵头,有关处室参加。负责汛期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整顿和校车管理,组织各学校对师生加强防汛抗灾心理健康教育。
(四)抢险人员配置组:党支部牵头,有关处室参加。负责灾害发生后,根据指挥部安排,立即赶赴受灾学校现场,调集有关人员并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好工作职责分工。
(五)宣传报道组:党支部牵头,搞好宣传报道,及时报道在抢险救灾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对抢险救灾工作形成工作简报。
(六)医疗救护组:财务室牵头,有关处室室参加。负责协调学校卫生室、医院,设立临时抢救中心,及时救治伤员,做好受伤师生医疗救护工作。
(七)临时组织。由总指挥部根据需要成立。
三、抢险救灾措施
(一)汛情预警,由气象部门和城区防汛指挥部宣布及解除。预警分四级,相应措施如下:
1、汛情IV预警:气象部门发布暴雨蓝色预警。
相应措施:教管办和学校领导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畅通,重点防汛部位做好抢险的各种准备工作。
2、汛情Ⅲ级预警:气象部门发布暴雨黄色预警。
相应措施:在汛情蓝色预警的基础上,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在妥善处置的基础上,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3、汛情Ⅱ预警:气象部门发布暴雨橙色预警。
相应措施:在汛情黄色预警的基础上,教管办防汛指挥部、学校领导全部上岗到位,抢险人员一线待命。学校师生停止室外活动,尽可能停留在室内或者安全场所避雨,密切监视灾情,切断低洼地区室外电源或者已漏雨校舍的电源,落实相应措施。转移危险地带师生到安全场所避雨。
4、汛情Ⅰ级预警: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红色预警。
相应措施:在汛情橙色预警的基础上,各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教管办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立即赶赴所分管学校受灾现场,成立现场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等紧急抢险救援小组。有上学学生的学校、幼儿园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处于危险地带的学校停止上课,并转移到安全的避雨场所。
(二)防洪措施无法抵御洪水,造成灾害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抢险救灾。首先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最有效措施排除学校积水,力争将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三)负责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做好人员转移和物资疏散工作。
(四)灾害发生后,通过广播告知师生,有秩序地转移,避免推挤踩踏,堵塞通道,不得组织学生开展各类活动。
(五)各学校要及时掌握汛情灾情,向教管办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原则上半小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汛情及工作动态,必要时向有关部门请求人员、物资及技术支援。
(六)组织有效的后勤保障,保证食品、饮水供应,确保校内师生正常的生活秩序。
(七)做好受灾人员家属的抚慰工作。妥善安置受灾师生、家属,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自身条件,开放学校教室、礼堂等校舍,安置当地受灾居民。
(八)及时做好善后工作,对受损的房屋、设施、设备进行维修、重建,对过水后的校舍、设施进行防疫消毒,防止传染病发生。
(九)组织工会、团委等有关组织了解师生庭受灾情况,并给予必要的救助。
(十)各学校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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