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为了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责任、义务,互相协作,保证工程质量、缩短施工周期,确保承包工程如期完成,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名称:炮兵学院 户内暖气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东至路炮兵学院宿舍区
3、承包范围和内容
3.1承包范围:根据甲方要求对其户内暖气进行改造,其主要内容包括:拆除并安装PPR管道70米,暖气片管道的双管更换、以及4个DN20阀门更换、以及管道的试压试运行、文明施工等。甲方负责完成提供暖气片管道改造施工场地及电源、水源。
3.2甲方负责该工程过程中的有关监督验收工作,质监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人员应根据甲方要求,无条件接受监督管理。
3.3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若发生不属于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而由乙方完成的,甲方负责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3.4工程量:拆除并安装PPR管道70米,暖气片管道的双管更换 、以及4个DN20阀门更换。
4、工程期限
4.1本工程开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4.2本工程开工期: 3 天,工期自甲方书面通知次日起开始计算。
4.3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认可后,工期须相应顺延:
4.3.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源、电源,障碍物未能清除等而影响进场施工;
4.3.2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4.3.3因 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5、工程造价结算、付款方式
5.1本工程造价现以《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_年徽省估算表》、《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综合估价表20_年合肥地区综合价目表》、工程主要材料价格签订单及相关规定为依据;取费标准按壹类取费,工程造价计算方式:固定总价+签证工程量决算价。
本工程合同固定总价为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00元)。施工预算中所包含的内容,采用固定总价,固定总价为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00元);施工预算范围外的工程量,按照实际发生量办理经济签证,并时行补充结算。若无新增工程量,直接按照合同固定总价结算。
5.2本工程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工程竣工后,甲方于10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工程决算价的100%。
5.3工程质保期为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两个采暖季。
6、工程质量
6.1本工程按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规范、规定及验收标准执行,质量等级为合格。
6.2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6.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须遵守下列规定:
6.3.1由乙方提供的材料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
6.3.2工程施工中若发生材料材质和参数等变更,须经甲方许可后,方可用于工程。
6.3.3乙方应该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质量评定结果报送甲方和监理单位。
6.3.4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派驻代表。
7、双方权利和义务
7.1甲方权利和义务
7.1.1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用场地、水源、电源。
7.1.2甲方须提供并满足乙方施工所需要的相关便利条件。
7.2乙方权利和义务
7.2.1乙方负责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7.2.2乙方负责材料的采购,采购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采购的材料,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若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7.2.3甲方须提供书面的施工现场地下设施交底材料,并到施工现场对地下设施进行现场指认交底。
7.2.4施工期乙方应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严格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7.2.5乙方应文明施工,不得影响甲方周边环境。遇到水、电、气(包括地下设施)等的障碍,均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经同意后方可施工,凡事先未征得甲方同意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8、违约责任
8.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8.2如果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合非违约方发生任何费用、开支、额外责任或遭受任何损失,则违约方应就该费用、开支、额外责任或损失,给予非违约方赔偿。
8.3如果甲、乙双方单方面未能按照本合同履行其义务和责任,则非违约方有权因对方的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向违约方索取违约金。
8.4如果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内发生不可抗力(指无法预见、不可避免并不可克服的客观事件,如地震、台风、战争、水灾、政府行为等)而造成无法履行本合同或合同提前终止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9、幼儿园各教室、功能室、办公室供暖设备的小型基础维护、维修问题,由乙方免费提供服务(如需产生材料费由甲方另付)。
10、此工程质保期为贰年。
11、工程完工后,乙方负责检验,直到可正常使用。
12、工程负责人和工伤事故
12.1乙方派 为现场施工负责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12.2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伤亡事故和因管理不善所造成的其他损失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13、附则
13.1本合同甲、乙双方已充分阅读,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已充分理解并自愿遵守。 13.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竣工结算付清余款止。
13.3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13.4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5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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