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利用资源,发展集体经济,增加收入,经多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将新世界花园至遵义医学院珠海校区沿河荒地(即机场东路向东延伸250米止)承包给乙方用于养殖业,面积约500亩,具体位置以坐标为准。
二、承包期限为20xx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乙方每年上缴承包租金每年每亩20元给甲方,即乙方每年上缴承包租金人民币壹万(10000.00元)给甲方。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第一年为乙方投入开发期,未有收益,故甲方免收租金;合同签定之日起,乙方上缴合同押金壹万元给甲方,合同期满之日甲方负责退回合同押金(不计利息)给乙方。第四年至合同期满,乙方必须在每年9月份之前向甲方上缴当年的承包租金。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四、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合法使用权,并负责办理有关手续,手续费由乙方负责。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乙方只能用于养殖业,乙方在经营期间所投入的费用及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负承担。
五、该地权属甲方所有,故乙方权属必须无争议,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如遇到国家需要征用,甲方提前2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征用没有补偿的,乙方必须服从,乙方所投入的资金及其债权债务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作任何经济补偿给乙方。如征用有补偿的,按国家政策规定补偿,开发费、青苗费及其它基建附着物归乙方所有,地值费归甲方所有。同时征地时,乙方须缴交当月租金,余下租金免交,甲方须退回合同押金给乙方(不计利息)。
六、乙方在使用期间,必须遵守三防及有关社会法案条例,否则,如是乙方原因造成事故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刑事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七、乙方负责上缴应缴税款及有关的合法费用。
八、甲方不能单方面终止承包合同,如是甲方原因终止合同的,造成乙方损失的全由甲方负责承担。
九、合同期满,乙方需要继续承包,经双方协商,乙方优先续签承包合同。本合同如有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柒份,三灶镇农技中心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法定人:
乙方: 法定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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