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和地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分包工程范围及工程量
工程主体工程验收前,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包含设计变更)。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原材料的卸车及整齐堆放;
2、施工机具的安装;
3、施工现场劳务施工必要的硬化;
4、施工工棚的搭设;
5、施工现场由于乙方造成的责任乙方进行清理;
6、现场施工材料必要的倒运;
7、钢结构工程的制作安装;水、电、暖、卫、消防制作安装等;
8、在所承包范围内的工程不在出现零工;
9、合同中未约定,但施工中必须要做的工作;
10、施工中使用的小型材料(氧气乙炔、电焊条、油漆等辅材);
四、分包工程期限20_年9月1日开工,20_年7月30日竣工。
第二条 工程结算
每年收麦、中秋、春节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5%拨付工程款,平时工人借支生活费。
第三条 工程质量
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
工程质量目标:合格
第四条 安全生产
一、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提供的安全生产设施,乙方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劳动保护用品等由乙方自行解决。
三、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四、在施工过程中,如有上级单位对工程进行检查,甲方在提前通知乙方的前提下,乙方必须按照规范规定对所施工的工程进行施工,甲方并不增加费用。如乙方未按照规范规定进行施工,甲方有权代替乙方进行施工,所花费的费用按照实际花费费用的1.2倍,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五、安全事故处理:
1、出现安全事故,双方共同配合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2、费用分担:
(1),5000元以内,乙方承担全部费用。
(2),5000元(含)以上至30000元以内,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费用。
(3),30000元(含)以上,甲方承担70%的费用,乙方承担30%的费用。
(4),以上费用包括医疗,善后以及外部罚款等。
第五条 生活管理
乙方工人进场后,甲方提供食堂,乙方生活费自理。小型零星用具乙方自备,生活用煤由乙方提供。
第六条 分包工程人工费单价
一、工程中全部钢结构工程按1300元/吨(甲方提供汽车吊)、水、电、暖、卫、消防等结算执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大合同,甲方提25%管理费。其他项目另定。
二、零工每工日为80元。
第七条 材料供应管理
乙方所使用材料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大型材料或者施工当地买不到的材料,要提前15天进行上报施工计划,甲方安排人员进行购置。小型材料乙方需要提前3天上报计划,甲方安排现场材料员进行购置。由于乙方材料计划上报迟缓,导致材料未能及时供应,一切损失乙方负责。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费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额部分,由乙方负担。乙方在施工中按垛(堆)使用材料,做到日用日清,活完料净,保持现场整洁。
由于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负责。
第八条 施工机具
一、大型工具由甲方负责,保证正常使用需要。
二、手工操作工具及三级盘以下的小型施工机械,由乙方负责(固定现场不动的机械,甲方提供;现场移动使用的机械乙方自行解决)。乙方提供机修电工一名,负责现场设备等的维修。
三、对甲方负责供应的机具,乙方应认真保管爱护,如有故意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四、施工中需用的机械,由甲方按施工方案配备,保证乙方正常施工,乙方不准擅自更改设备。
五、乙方自行购买机械的电缆等由乙方负责解决。
六、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施工现场其他施工班组必要的使用垂直运输机械。
第九条 现场管理
一、甲、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二、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如有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三、分包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出入施工现场要佩戴工作标志,不准合同外人员出入现场和住宿。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二、合同签订后,在正常施工的前提下,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完成,否则每逾期三天,应偿付给甲方按分包工程人工费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四、乙方必须服从业主及甲方的工期管理,按照甲方的月计划、周计划、日计划进行施工,并承担业主的工期、质量罚款。
五、如在施工过程中,如甲方发现乙方的施工进度明显慢于正常施工进度或者施工质量出现严重缺陷,甲方有权接触解除合同,乙方在此之前完成的工程量,经核定后,按照核定总价的80%进行支付。
第十一条 附则
一、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解决不了的,可按以下第(2)项解决:
(1)向工程所在地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滕州市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及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结算完毕、工程款付清后失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