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出发,按照“建设安全和谐平安渠江”为总要求,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充分做好思想和物质准备,切实完成好灭火救援任务。
坚持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原则。发生火灾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火灾事故,必须坚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灭火救援行动,保证灭火救援工作协调有序开展。
坚持救人第一、先控制后处置原则。开展灭火救援行动,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积极抢救人命为第一要务。对于火灾现场要以控制灾情蔓延扩大为着力点,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损失及因火灾引发的次生灾害损失。
坚持果断决策、科学处理原则。根据火灾的不同类型,积极捕捉有利机战,果断决策,快速行动,灭火救援行动的技术、战术方法既要讲究科学,又要符合火灾现场的客观实际,保证灭火救援工作的实效性。
坚持协同作战、统一行动原则。整个灭火救援现场一盘棋,各种参战力量都要根据指挥部的指令,按照各自的任务分工统一行动,相互之间要密切配合、协调一致。
2、目的和依据
(1)目的
针对我镇火灾事故的现状和特点,通过编制预案,要达到以下目的:
整合现有资源,建立镇域应对重特大火灾事故的指挥、处置体制和机制;通过规范火灾事故的等级分类,确定不同等级火灾事故的启动程序,明确各级部门及相关组织的职责和权利;通过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优势互补、常备不懈的重特大火灾事故处置保障体系;通过整合现有信息资源,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形成机制优化、反应灵敏的信息支撑系统;通过此预案的实施,切实加强基础工作,理顺管理体制和机制,决策科学化、指挥智能化、保障统筹化,从而进一步提高渠江镇应对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能力。
(2)依据
本预案的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试行)》、《四川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火灾事故灭火救援预案》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渠江镇范围内对社会秩序和公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和损失的各类火灾事故和灭火救援工作。
4事件等级
根据火灾特性和特征,由高到底划分特别重大(一级)、重大(二级)、较大(三级)、一般(四级)四个级别。参见《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镇人民政府是消防安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指挥长由镇委书记雷川同志担任,副指挥长由镇长何彪同志担任,指挥部下设现场人员疏散工作组、应急抢险灭火救援工作组、后勤保障组三个组。
镇安办是镇消防安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下设的负责日常工作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安全的副镇长徐雪峰同志兼任。
2、办公室工作职责
(1)承担全镇消防安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督促、指导、协助企业、村(社)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完善消防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并监督、指导各企业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及消防演练。
(2)接到火灾事故发生报告后,负责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汇报,保持与各工作组成员的联系,随时掌握应急救援进展情况信息,保障整个火灾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序进行。
(3)负责协调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工作。
3、领导机构下设三个工作组
(1)、现场人员疏散工作组
组 长:徐雪峰
副组长:毛道行 何 仕
成 员:王 勇 刘晓军 刘卫国 小燕 唐达建
(2)、应急抢险灭火救援工作组
组 长:欧 华
副组长:谢汇渠
成 员:镇应急分队全体队员、各村社干部
(3)、后勤保障组
组 长:肖 英
副组长:郑 卓
成 员:罗太国 田 雨 罗 垚 张志毅 谭 政
三、预测、预警
1、监测预警机制
(1)镇消防队具体负责镇域内的火灾事故监测和预警工作;根据火灾接报警信息,分析火灾发生、发展的趋势,根据火灾的危害程度、涉及的地域、影响范围不同,确定火灾级别,并及时向指挥中心提出相应的预警建议。
(2)预警监测内容主要有火灾接报警信息,发生火灾的季节、时令、气象信息,可能火灾的种类信息,各种灭火救援力量实力信息,全镇重点火灾隐患单位、重大危险源信息等。
(3)指挥中心在确认可能引发某类火灾事故预警信息后,根据本实施方案及时开展部署,迅速通知各相关单位和部门采取行动,防止火灾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4)预测将有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时,指挥中心应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趋势,根据火灾故事的发展状况和严重程度,即使将信息通报给各种相关部门。
(5)对于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火灾事故预测预警信息,指挥中心应在报请镇主要领导批准后,及时上报县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
2、战备等级
(1)战备等级分为经常战备、二级战备、一级战备。
(2)经常性战备是完成日常执勤战斗任务的准备状态。在发生重大灾害事故或者出现重大灾情险情,遇有重大消防执勤任务时,镇政府向消防队发出“二级战备执勤”的预警命令。在国家进入战争状态,全国或者部分处于紧急状态,国家发布戒严令,以及发生特别重大灾害时,镇政府向消防队发出“一级战备执勤”的预警命令。
3、 依据火灾事故即将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四级)、较重(三级)、严重(二级)、特别严重(一级)四个预警级别。
(1)四级、三级火灾事故预警信息,由镇消防队提出预警建议,并由镇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发布和宣部取消。
(2)二级、一级火灾事故的预警信息,由镇消防队上报情况后,县消防大队提出预警建议,县应急办报请相关县领导批准,由县消防大队负责发布和宣传取消。
(3)预警信息发布后,指挥中心、相关部门应立即做出响应,进入相应的应急工作状态。同时各部门依据已发布预警级别,适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履行各自所承担的职责。
(4)指挥中心和镇消防队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并依据火灾事故变化情况提出预警建议,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将调整结果及时通报各相关部门。
四、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
一般火灾事故(四级):镇消防队负责启动应急预案。镇消防队负责成立现场指挥部,调集灭火救援力量到现场;通知相关部门配合开展灭火救援工作,协调指挥各参战力量。同时,根据现场情况,确认火灾事故有扩大趋势时,立即发布火灾事故(三级)预警信息。
较大火灾事故(三级):镇消防队负责启动应急预案。镇消防队负责成立指挥部,迅速调集灭火救援力量到现场实施救援;通知其他相关力量到场协助救援,协调指挥各参战力量。同时,根据现场情况,确认火灾事故有进一步蔓延过大趋势时,由指挥中心立即向镇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报告;由镇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报镇政府领导后,及时发布火灾事故二级预警信息。
重大火灾事故(二级):镇消防安全应急指挥中心上报有关预警信息后,由镇专项指挥部负责启动应急预案。参战单位按照指挥部的指令和任务分工开展灭火救援行动。县消防大队灭火救援力量到场实施救援,同时,根据现场情况,确认火灾事故有进一步蔓延扩大趋势或有大量人员被困或灾情特别严重时,由县应急办请县主要领导批准后,及时发布火灾事故一级预警信息。
特别重大火灾事故(一级):由县应急办报请县主要领导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立即启动专项指挥部,并成立现场指挥部。各参战单位按照指挥部的指令和任务分工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2、基本响应
火灾发生后,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各个工作小组分别展开救援工作:
(1)、现场人员疏散工作组:讯速组织无关人员紧急疏散、撤离、封闭火灾现场并设置危险警戒线。防止出现群众私自返回火灾现场无序抢运设备、物资等情况;
(2)、应急抢险灭火救援工作组:第一时间将应急灭火设备运送到火灾现场并参与灭火扑救,同时根据火势情况,请求消防大队支援。立即切断火灾现场电源、易燃易爆气源及其他可能影响火势蔓延、扩大的危险源头,防止火灾事故扩大化。发生伤亡情况的,组织医务人员对伤员立即进行抢救
(3)、后勤保障组:及时向指挥部、各工作组通报信息。紧急调度车辆运送救火设备及物资等并配合镇卫生院组织医务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
其他各职能部门负责各自对应的职责。
3、应急结束
(1)火灾现场的被困人员全部被救出,火势彻底扑灭,整个灭火救援战斗行动基本结束,救援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2)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由县消防安全应急办审核,报县消安委主要领导批准宣布应急结束。
(3)一般、较大火灾事故由镇消防队或镇应急指挥中心报请县公安消防大队宣布应急结束,并报县公安消防大队备案。
五、后期处理
1、善后处置
(1)善后处置工作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火灾扑灭后,镇消防队应全面、细致地检查火场,清除残火。防止复燃或爆炸。
(3)镇消防队责成失火单位或有关单位负责派人监护火场,办理现场交接。必要时,留下少数灭火力量进行监护。撤离火场时,应当清点人数,整理器材装备,将使用过的消防水源设施恢复到备用状态。归队后,迅速补充、器材和灭火剂,调整人员,恢复战备状态。
(4)火灾扑灭后,对于因火灾引起的环境污染事故,由镇组织相关力量进行善后处置。
2、社会救助
(1)灾民救助:由镇民政办配合镇政府负责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做好灾民安置和生活救助工作,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2)受难人员遗体善后处置:由民政办负责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及工作程序做好受难者遗体的善后处置工作。
3、调查和总结
(1)镇消防队、派出所以及相关单位调查火灾原因,确认火灾责任,抓捕犯罪嫌疑人,并预测火灾事故后果,报送镇应急指挥部,由镇应急指挥部备案。
(2)镇应急指挥部根据以上报告,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要求和建议。
六、信息管理
信息监测与报告
严格落实火灾信息报告制度,保证信息传递及时、连续、完整、准确,不得隐瞒、谎报、缓报。
信息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火场地址、火灾种类、人员被困情况、火势发展情况、火灾等级以及出动力量情况等。
七、保障措施
1、人员保障
发生重特大火灾,在镇消防队和村义务消防队灭火救援力量不足的情况下,报请县消防大队,迅速调动各种力量跨区域紧急增援。
2、技术保障
由镇域内各相关部门负责为现场灭火救援行动提供相关的技术保障,协助指挥部完成灭火救援的指挥决策工作;协调本专业救援队伍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3、医疗卫生保障
由镇中心卫生院负责组织紧急医疗救援,在做好现场救治和伤病人员转运的同时,搞好后备医院对接准备工作,并把情况及时上报指挥部。
4、交通保障
由派出所负责,对事故现场的警戒区、控制区进行交通管制,并开辟绿色通道保障灭火救援等车辆顺利进入事故现场。
5、后勤保障
由指挥中心负责保证灭火器救援行所需器材装备、油料、灭火剂和特种器材配件等消耗品的供应;组织技术人员及时对现场车辆、装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因车辆、装备故障损坏而影响灭火救援行动。由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各参战单位和后勤部门做好现场救援力量的饮食、轮换休息、医疗等保障工作。
八、工作要求
1、快速反应,高度集中指挥
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处置,各有关单位要快速反应,迅速启动有关灭火救援预案, 开通通信指挥系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严格服从指挥部的指挥,保证政令、警令畅通。
2、严格岗位责任制
各参战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切实保证领导到位、力量到位、装备到位、措施到位。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协同作战,防止出现不必要的失误和漏洞。
3、加强信息反馈和请示报告制度
要保证情况信息传递灵敏、快速、准确、畅通、及时上报有关情况信息。有关单位可确定专人收集现场情况,及时续报反馈,不得隐瞒、漏报、迟报、误报重要情况。
4、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在实施灭火救援行动中,要求切实抓好人员、车辆、装备的作业安全,严禁车辆装备带病作业或人员违章作业,确保灭火救援任务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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