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召开省安委会20xx年一季度全体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总理有关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紧急通知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视频会议精神,分析一季度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切实担负起保安全、保稳定的政治责任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今年以来,先后多次就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强调提高防控能力,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3月21日、3月25日,两次对江苏“3·21”特别重大事故作出了重要指示批示,强调各地和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教训,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总理也分别对江苏“3·21”特别重大事故、我省榆林“1·12”重大煤尘事故等作出批示。可以说,每一次事故的发生,都牵动着党中央、国务院的心,都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都会对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带来重大影响。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地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工作要求上来,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和抓好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深刻吸取江苏“3·21”、榆林“1·12”等事故沉痛教训,始终坚持底线思维,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决不能有丝毫松懈、半点马虎。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这不是一句空话。我们一定要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不断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基本面,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实际成效,践行“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
今年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与机构改革,持续开展道路交通、煤矿、建设工程、城市消防、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专项整治,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截止目前,全省共发生安全事故84起、死亡83人,分别下降57.8%、29.1%,实现了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
成效相当明显,但形势仍然严峻复杂。我省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特别是基层安全生产还有许多短板,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任务十分艰巨。一是我省作为矿产资源大省和国家重要的能源化工基地,高危行业企业多、安全风险很大、监管任务繁重。加之近期煤炭、水泥和基础化工的供应偏紧,价格涨幅比较明显,企业为逐利而“带病”生产的情况时有发生,有的煤矿还存在超层越界开采问题,这些都易造成重大安全隐患。二是重大事故未从根本上得到遏制,近几个月先后发生了西安“11·13”重大交通事故、榆林“1·12”重大煤尘事故,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三是一些地方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固,重发展、轻安全的现象依然存在,一些执法部门还存在不想执法、不会执法、不敢执法的问题,去年开展道路交通攻坚行动,至今仍有95项重大隐患未完成整改治理。一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置安全法规于不顾,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问题仍比较突出,雇用未经培训的临聘人员从事涉险岗位问题比较突出。四是当前已进入水旱灾害易发多发期,据气象部门通报,今年入汛较往年提早20多天,山西近日发生了山体滑坡事故,我省陕南、陕北地质条件复杂多样,防范地质灾害和汛情的压力大、任务重。
以上问题,有一定的客观、历史因素,但我们还是要强调主观因素,从思想和工作上找原因,有的是不够重视抓得不实、不紧、不细,有的是能力水平不够不会指导。我们一定要牢记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查找认识不到位、落实不到位、风险排查不到位等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真正负起责任,狠抓隐患整改,努力提高安全监管能力。各地各部门一定要清醒认识面临的严峻形势,紧绷安全生产之弦,不放松、不马虎、不懈怠,全面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
三、扎实做好今年各项工作
当前,要把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紧急通知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视频会议精神,作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结合我省实际和今年各项工作部署,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一要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已成为影响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因素,要对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状况进行专题研判,对所有涉危化企业、化工园区、相关场所,特别是涉及硝化反应工艺装置和生产、储存硝化物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摸底,不漏一个盲区、不放一个环节,制定针对性风险防控措施,严格控制危险源。对发现有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该停产的停产、该停工的停工,绝不能有任何手软,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要下定决心推进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加快制定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方案,确定时间表,明确路线图,确保在20xx年前搬迁完毕。要开展固体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存储、超量存储等违法行为。
二要抓好煤矿安全治理。对煤矿开展“体检”式重点监察,严厉打击假整改、假密闭、假数据、假图纸、假报告和超层越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证照超期等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有安全隐患的煤矿,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带病”生产。对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责令煤矿立即排除;重大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要责令煤矿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停止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
三要统筹推进其他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非煤矿山方面,要深入开展地下矿山安全专项执法行动,强化尾矿库汛期安全风险管控和危险源辨识评估,严防事故发生。道路交通方面,要吸取湖南常长高速交通事故教训,紧盯长途客车、危化品运输车、农村客运班车、校车、重型载货汽车、旅游包车等重点车辆,全面整治超速、超员、超载、车辆擅自改装、无资质运营以及驾驶员疲劳驾驶、开赌气车等问题。建筑施工方面,要严厉打击建设工程不办理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和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非法行为。城市运行管理方面,要以城市消防为重点,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城市管线管廊、城中村、游乐设施、博物馆等消防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集中整治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电动车违规充电、安全通道堵塞等突出问题,严防失控漏管。森林防火方面,要紧扣“防人”与“人防”两个关键,从严抓好野外巡护、火源管理、隐患排查等工作,全面提升综合防控和扑救能力,严防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当前临近清明,更要坚决防范各类火灾隐患。烟花爆竹方面,要强化安全管理,在生产、存储、运输、燃放等环节实施全过程最严厉的监管。要着力推动相关企业退出生产,尽快实现我省烟花爆竹产能清零。
四、努力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抓好安全生产,关键在明确责任、夯实责任,切实做到事事有人抓、处处有人管。
一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陕西省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要求,严格落实省、市、县三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20xx年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细化任务,定实措施,压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要切实负起责任,充分发挥督促、指导、协调作用,切实做到下管一级,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各地各部门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坚决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二要不折不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工作纳入企业年度培训计划。特别是要加大企业临聘人员或劳务派遣人员的安全培训力度,规范培训行为,提高培训质量,并实施严格监管,坚决杜绝不培训就上岗的现象发生。强化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促使其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把安全生产放在心上、抓在手中。要将执法检查重点转向督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对企业的激励约束机制,压实企业法定义务和主体责任。要落实安全生产全过程责任追溯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制度,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三要敢于碰硬开展安全执法。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对漠视法规、罔顾生命的企业及其负责人要依法严惩,真正让执法“长牙齿”。要开展集中整治,挂牌一批重大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行为、取缔一批非法单位、公布一批联合惩戒“黑名单”,做到警钟长鸣、常抓常紧。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坚持每月排出清单、动态管理、定期清零,对排查不细致、整改不彻底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要加大安全公益宣传,增强群众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和支持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近期,国务院安委会将对我省20xx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进行考核,各地各部门要将这次考核作为改进工作的一个重要契机,严肃认真做好准备工作,深入细致开展自查,及时整治“短板”“盲点”。各有关方面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全面、准确、实事求是地反映我省的工作情况,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同志们,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强化责任担当,扎扎实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为全省追赶超越、落实“五个扎实”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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