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室内装修施工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室内装修施工工程
2、工程地点:
第二条 承包范围和内容
第三条 工期
(一)工期为 天,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完成施工并通过竣工验收。
(二)开工前 日,乙方向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管理代表签字证明后,工期相应顺延:
1、开工前甲方不能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
2、甲方设计变更影响施工。
3、不可抗力的因素。
(二)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 %即
2、当工程形象进度达到 %时,经双方签证确认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工程造价的 %即 元。
3、工程完工后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验收、结算等文件并经甲方确认。甲乙双方办理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后的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至工程结算总价款的 %。
第四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1、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者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最迟不得超过发现之日起三日),由甲方及时会同设计等单位作出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并及时将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送达乙方,乙方应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3、甲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并送达给乙方,乙方才予实施。
4、若由于甲方变更、修改设计,造成工程总造价增加,按实际工程造价结算。
第五条 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
2、负责办理施工临时场地、占用道路建设报建手续等报批手续。
3、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同时负责接通施工用水用
4、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以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施工图
5、工程竣工由甲方验收后,再要求整改的,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义务
1、隐蔽工程需在甲方现场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试压验收,方可进行下一
2、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不符合装修标准的质量问题及工程隐患而甲方在验
3、乙方应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的管理,并指定安全、防火
4、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或破坏工程楼房的承重结构。
5、竣工验收后,乙方人员必须在日内撤离施工场地。
6、乙方委派为现场代表,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 乙方现场代表必须经常留守工地,保持与甲方联系,随时处理施工过程出现的问题。如现场代表变更,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第六条 其它
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其它约定: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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