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廉洁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承诺书 按照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的要求,本人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向组织承诺:
1、注意社会影响,严格控制操办规模,不滥发请柬、大操大办,不采取事前预请、事后续请、化整为零、分批宴请等方式变相大操大办,不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
2、不邀请管理或服务对象参加婚丧喜庆事宜。
3、不借机收受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或支付凭证等。
4、不在操办中私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办公场所,不在正常工作时间请单位工作人员参与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5、不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要求管理和服务对象及下属单位报销有关费用或承办婚丧喜庆事宜。
6、不搞庸俗迷信,不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搞有损社会公德、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庸俗活动或封建迷信活动。
7、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本单位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凡是本单位发生问题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如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违反以上有关规定,本人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承 诺 人(姓名):
单 位 及 职 务: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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