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舟山市定海 房屋中介部中介,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以下协议条款:
一、 乙方租借甲方座落于 约计 房屋。
二、租房合同期为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其他费用由 方承担。
四、付款方式为 ,如拖欠房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但一切后果由乙方自理。
五、甲方提供乙方 等设施,费用由 方承担。
六、 乙方在租房合同期内应注意爱惜房屋及内部其他设施,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七、乙方支付甲方押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合同期结束后,如甲方对五、六两点没有异议,应该立即退回乙方押金。
附录
中介公证方:舟山市定海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中介所
地址:定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电话:
经办: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注:(一、甲方出租人 二、乙方承租人 三、中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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